混沌的乡村挽歌
——评戴助安小说《天地玄黄》
杨柳岸
一个贪图小利的小商贩,在火车上得到一个不明包裹,作为意外之财带回家,却发现原来是一包碎尸,一起凶杀案由此浮出水面。这就是戴助安小说《天地玄黄》(载《杨凌文苑》2009·1)的引人入胜的开篇。不可否认,这篇小说确有相当的可读性:凶杀,爱情,友谊,经商,历史等等,这些时下流行的好小说应具备的诸多题材和元素,在这篇小说中可谓一应俱全。凶杀:千里碎尸案本已离奇自不用说;爱情:李武王曲儿的父辈因有情人不能成眷属而生的婚姻情仇纠葛和夺妻之恨,而致使一方妻离人亡,仅有孤弱老幼相依为命的人间悲剧,这都是一个情字惹的祸。小说中描写不多的李武生身母亲兰兰,她的不幸遭遇是旧时代不幸的女性的命运写照。友谊:两个小伙伴李武和王曲儿之间的情谊天真烂漫,描写得既真切动人又有时代特色乡土韵味,特别是他们二人那一次结伴徒步去陕北革命圣地,其豪情壮志和青春风采动人情怀。经商:上海小人物侯景,在特殊时期异地贩卖领袖纪念章。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年纪轻轻的王曲儿,为了给父亲治病和贴补家用,而去经商“背猪娃”,小说中对此有生动的描写。历史:小说中的故事本身就发生在近四十年前的文革时期,时代特征明显。小说中存在有蛛丝马迹般的时代气息。还插有李武的爷爷讲“赵氏孤儿”的故事, 913林彪叛逃事件,解放战争中的扶眉战役,之后的贺龙率二野部队沿陈仓古道进军等作为小说背景的历史事件,这些都给小说增添了真实感和凝重的历史氛围。总之,诸多元素具备,小说很“实”,沉甸甸的,在这个浮躁的,一切都倾向于娱乐化的时代,这样的作品应该是一部不仅是有可读性,更应该是一部厚重的扣问历史扣问现实人生的好作品。
小说的结构也似乎别具匠心,一三五七章节写上海一个小商贩侯景,无意中与千里之外的一桩命案扯上了关系,及公安机关侦破过程。而二四六八章节是小说的主体,写陕西省西南农村两个从小到大的好友,及两个家庭的两代人几十年恩怨情仇的故事。二者这样交叉描写。可以说小说因此被分为两个部分,平行发展,二水并流,共同入海,到最后融合统一。一个平凡小人物的一次贪图小利之举,引出了千里之外的一桩凶杀案,实属离奇,却也自然而合情合理,凶杀案使两个地方发生联系。现在与过去交换叙述,千里之外的两个地方轮番描写,这并未使小说显得松散,反而使小说有一种纪实感,和时空地域的宏大感,情节向前推进,故事逐步深入,这种结构也可说新颖别致。当然此种手法古已有之,比如由说书人常用语“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与此类似。
按理说,有了内容,有了结构和框架,艺术的大厦就应该矗立起来。但实际上,这篇小说并不是很成功,存在着诸多不足,甚至可以说,它只是一篇好作品的毛坯,远不能称为成功的艺术品,还需大量的打磨。首先,详略失当是一个非常低级的技术性失误。小说被分为两个部分,但小说的重点显然是第二部分,那么这部分就应详细描写。与小说的故事并无过多牵涉,可是作者对这个人物花了不少笔墨,相比较起李武王曲儿的故事来,小说开头写侯景这个人物时非常舒缓从容,文字不乏冷静细致的细节描写,从语感上看,似乎这是一部长篇小说的开头,有一种大气。但对于小说的整体来说,却有喧宾夺主之意。单独看,侯景这个特殊时期的上海小商贩,连同他那出场不多的“新闻传播员”的妻子,这两个人物形象还塑造得还算成功,许多细节描写也很真实可信,但这些都游离于小说主题之外,实际上只是起了一个“引出正文”的作用。当然,在这篇小说中,侯景这个人物是应该有的,只是说文字应该更简要。对于此,作者完全可用最省简的文字几笔带过,也完全可以符号化笼统处理。这个上海特殊时期的小商贩的偶然奇遇,应该是另一篇小说的故事和人物。故事的场地跨越上海和陕西千里之隔,可以看出,作者的艺术魄力和勇气想把上海这一部分也纳入他的审美创造,用人性的视野和角度来统摄之,可是并不成功。如果不能把两部分统一起来,那么原先的二重结构就显得大而无当,流于空洞的形式主义。
对于一篇工笔细描的现实主义作品,作者应该有一种局外人的冷静和理智,避免一些明显的硬伤,比如小说第七节结尾时,在王天龙叙述完二十年前那段恩怨情仇往事时,作者用了一句“真相大白”。对于一个重大凶杀案来说,只听一个人的一面之词,凶手并未抓获更未审理,就远不能称真相大白,至多只能说案情有重大突破。再比如,写侯景的老婆问他:“茶呆呆的,净发瓷,好像有啥心事?”这应该是陕西方言,不应是上海话。还有一些词语的使用,比如,毛发倒竖转颜失色,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等等,这些富于情节化戏剧化的词语,它们本身响亮铿锵,语意明确,却失之简单化,显得过分,言过其实,失去了应有的分寸感,将人物复杂丰富的内心世界简单化概念化了,也让读者失去了想象的空间。这些硬伤虽小,但并不是可以忽略的。对于一部成功的,凝重的现实主义作品来说,细节的真实性是其生命力的重要保证,任何小的瑕疵都可能影响艺术的可信度。小说的题目也过于抽象,模糊。小说所写到的场景和意境,远没有大到需要用天和地来诠释。显得大而无当。天地玄黄,本是传统文化经典启蒙读本《千字文》的首句,众口相传成为习句。作者取其混沌之意,也许要表达的是一种对命运的荒诞感,苦难人们几十年命运的阴差阳错,非常岁月中复杂人性考问,伦理道德的揭示。也许为了强调这一点,作者不惜画蛇添足地在小说结尾添上一句:“天地玄黄,人性乖张。”以此来喟然长叹,揭示主题。
就局部来看,小说也有很多成功的描写,其中就不乏对次要人物描写成功的例子,比如小说中那个无辜的死者王曲儿,他从学校出来,为了家庭,早早地就开始做生意挣钱养家糊口,这是许多农村青年的写照。小说中生动地写到了他“背猪娃”,很有地域色彩,这和侯景所做的生意倒卖领袖像章,这都是在文革那个特殊时期,人们私下做生意谋生的生存写照。小说中写到的这两处做生意的文字,很有新意。小说中的一些次要人物和一些闲笔写得很出彩,比如小说中对杨凌科技人员Z先生这个人物就描写得比较成功。这个人物有潜故事,他出生大都市上海,献身中国农业科技,到当时还是小镇的杨凌来搞科研,但是也没有躲过文革的伤害。这样的科学家在杨凌还有很多。写科学家的乖张命运,也并非可有可无的闲笔,也和这篇小说的主题时代氛围都相吻合。作者笔有余闲,在叙述紧张的案件侦破过程时也顺便写一下这位科学家,点明他也是上海人,使小说内容丰富,叙述上也舒张有致,特别是对小说情节的推进来说,Z先生更为重要,他的土壤学研究来是这个案件的突破点,也是小说非常精彩的一笔,为侦破小说增添了科技含量。这些配角人物之所以描写成功,就在于简明扼要,并与小说的故事与主题相关联,没有游离于外。
除了上述这些技术性失误之外,小说本身的艺术感染力和价值取向还是可圈可点之处的,特别是小说成功地还原了乡村历史场景,创造了几个很有历史感,复杂而耐人寻味的人物形象。李武的爷爷李宽仁,作者是否精心为其命名的,“宽容仁慈”,是否还有某种反讽意味?爷孙二人几十年相依为命,其间所受的苦难和亲情都可想而知,他身经新旧两世历尽沧桑,心里尽是伤痕,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心里满是慈爱宽容好爷爷,小说中写他给幼小的李武教唐诗宋词等,可见,此人有内涵,深明大义。但是,我不理解的是,他心里还同时装满仇恨,一心想复仇。如小说中所写,他曾想拿手雷去与仇敌同归于尽,他难道不考虑他年幼的孙子何人抚养。他给孙子讲赵氏孤儿的故事,但是,赵氏孤儿故事中是国仇民族大义,而他这只是一家私仇,并非什么深仇大恨,只是两家打架失手致人非命,二者远不能相提并论。他临终嘱托孙子报仇,来完成他的“未竟心愿”,他难道不知道孙子杀人之后要受国法,他爱孙子呢还是害孙子?到死都不宽恕?几代人的人生意义难道就只是冤冤相报你死我活?按理说,对于李宽仁这个老人,作者把善良等可贵的人性化理念寄寓在他身上,更有感召力和说服力,他饱世事经沧桑历尽人生坎坷,更应该有一种过来人的宽容与豁达。但是,我竟然在这个人物上读不到多少善良这个简单的因子,我的阅读期望有所落空。虽然说以善恶二元论来划分人物,是过去简单的落后的艺术观念,但作为伦理感强的作品,善恶观毕竟是重要的可贵的人性诉求,是美好艺术中温暖的因子。而这篇小说中许多人物形象的善恶观淡漠,那个李天龙兄弟二人,失手把人家打死了,没有忏悔赎罪之心,还要在文革中处处想法加害于死者的父亲和儿子?这是不是失去了一个农民朴实的本色?他们既然忌恨李武,还允许儿子王曲儿和李武来往并成为好友?这似乎也是不合情理的地方。小说中对人性的恶,有一种单一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作品就不应该写这些仇恨和恶,而是说作为艺术品的小说应该要有善的底韵,要以恶来召示和彰显善,作者应该有站在更高人性高度上,俯瞰众生的慈悲之心。当然,李宽仁这个人物也有相当的丰富性和一定的普遍意义,因为中国人的一些传统落后的思想观念因一定的社会基础而会长期存在。
如果说李宽仁作为从旧社会过来的人物还算比较成功的话,那么长在新中国的年轻人李武,这个人物形象就并不很成功,主要是他承载的“使命”过于沉重,几代人的恩怨情仇要他一人来作个了断,致使他性格扭曲变形,他杀人的动机只有一个,那就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个旧时代的伦理观念,为此他不惜把从小到大的好友杀死。他为什么不想一下,他父亲死于两家打架失手,双方都有过错。如果讨个说法,也要走正当渠道。作为新社会的青年,他缺乏新思想,现代意识,除了报仇应该还有更高远的人生意义。他复仇的思想依据是什么?仅仅是听了祖父临终时道明真相?重复那个旧伦理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非要在亲情与友情之间来个取舍?这缺乏足够的可信度,小说写他杀人时内心活动很多很细,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无懈可击,似乎很圆融,但是显得冗繁过实,简单化。比如作者写李武杀人时的一个思想活动:“常言道,人生有三大不不幸事,幼年丧父,中年丧偶,老来丧子。我李武幼年丧父,尝遍了孤儿的酸甜苦辣,饱受了世态的冷暖炎凉,看尽了别人的眉高眼低,这都是谁造成的?王天龙?你王天龙能让我幼年丧父,你何不能让你老来失子?无毒不丈夫,你杀了我父,我本当找你算账,现在我改变主意了,要你儿子替你偿命。你看够了我幼年无靠的悲凉,我也要看看你老来无养的凄惨。”这一大段的心理描写似乎把李武的杀人动机准确全面地作个交待,但因过于理念化而并不是很有艺术感染力,刚好二十岁的他会有这样的“深刻,成熟,老辣”?写他幼年如何苦难,前文并无交待,也显得突然。按常理,一个人对他的童年回忆,基本上都是幸福的,如小说中的描写,他童年和王曲儿的友谊就很温馨动人。有爷爷和他相依为命,教他唐诗宋词,他仇恨的种子何时播种到内心的?李武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正是新中国欣欣向荣时期,贫苦人民当家作主,甚至还有越穷越光荣之说,几乎不存在他仇恨心理的社会基础。那么,只能是文革开始时他爷爷被批斗之时。这一点小说中也写到了。当然并不是说,对于文革这个历史垃圾场,什么东西都可以往里扔,什么都可以推之于文革。但文革对人性的伤害之深,文学有责任给予展示。文革确是一个伦理坠落、价值失衡、史无前例的浑沌时代,必定在人心理上投下阴影。以往我们的社会只强调它对知识分子和政治等显要人物的伤害,事实上,它对对普通人,底层人民精神思想的烙印和潜在的精神伤害,也同样深。社会动乱,法制淡漠,一些人也趁机报私仇。人性泯灭,发泄内心的恶。如果把李武杀人的心理动机很大程度上归于文革这个大的社会环境,也许更可信一点,更有深广的社会意义。尽管作者并没有明确这样写出,但作品客观上已经具有了这样潜在的的意义和价值旨向。事实上,就因为作者的描写过“实”,太理念化,太强调伦理,就失掉了许多“客观意义”。其实作者应该认识到这样一个规律:任何艺术品的最终完成,都是创作者和受众共同来完成的。在这篇小说中,作者的过度“明确”,使小说本该有的“多义性”受到限制,他只能把小说的意义简单地归于脱离社会现实的恒定的却也是空洞又抽象的——“人性”。李武杀人时作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将杀人的动机简单地归于酒后乱性这个偶然性事件,缺乏社会意义,杀人后他精心处理尸体,看来他还是富于谋略,后他被绳之以法时,“当冰冷的手铐铐住李武的手腕时,他痛哭流涕,连声说,前悔容易后悔难,悔不该酒醉错杀好友。”这又是他狡辩,还是真心话,可能兼而有之,其复杂内心矛盾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但是作为小说的一个重要的主人公,他没有足够的性格魅力和人格感召力,他仅在几个月前还在临终的爷爷跟前作铮铮誓词:“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不报此仇,妄为儿孙。”这又作何解释?不可否认人性是有其复杂性的,但应该以艺术来梳理之驾驭之。总的来说,这个人物性格的矛盾性是很明显的,作者在艺术处理上有许多不合情理之处。这也与作者本身的思想倾向性不甚明确有关。他很难以一种恰当的态度来处理这种人性的复杂矛盾,也不想把他精心塑造的报仇主人公写得太恶,太缺乏人性,最后也只能归于酒后乱性这种缺乏社会意义性的偶然性事件,这种折中主义不仅只是冲淡了小说复仇的庄严的氛围,更为重要的是损害了人物的性格。当然也不可否认,李武酒后乱性杀人也可能是事实,但只能说是一个因素,决不能成为借口逃脱社会责任。作者原本是想剥离社会性来写更深刻的人性,却又不彻底,只能流于一般化,缺乏应有深刻性,在艺术表现上呈现一种混沌状态。当然,作者在艺术上的挑战人性复杂性的勇气,还是颇值得肯定的。
复仇是文学中的一个永恒的,古老而又弥新的命题,作为一篇写复仇的小说,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成功的。小说写了当代乡村一个普通的案件,这个案件和过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品也有这样的意义,或者说让人失落的思考:为什么现在的村庄还依然唱着过去的歌谣。小说就是用一个案件,为乡村的过去唱一曲挽歌。但是,小说所写的许多内容呈现出一种混沌性,过去与现在,爱与恨,友谊与仇恨,善与恶,小说客观上写出了这些复杂性,也也许正是这种复杂的二重性,也致使这篇作品也呈现出一种优点和不足纠缠在一起的态势。许多描写,从这个角度看是优长,换个角度却成了败笔,这种现象在作品在屡见不鲜,给人一种混沌的感觉。许多价值观没有给予清晰地梳理,在人生意义和艺术追求上浅尝辄止。艺术,要靠形象说话,不可否认,小说所写到的内容确实丰富,小说成功地写出了生活的复杂性和生活的厚重感。但这些只是许多人物和事件,他们呈现出一种松散、模糊的面貌,有故事、事件,并不等于就是小说艺术,有名有姓的人物也并不等于人物艺术形象,如果说把小说家比作导演,他需要全身心地融入他的艺术血液,把那些松散的材料“捏合”成艺术品。这就对创作者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生活的复杂,千头万绪,却又浑然自足,创作者主体要有一种整体的驾驭能力,从这篇《天地玄黄》厚重又混沌的作品来看,作者在这方面确有所欠缺。尽管这篇小说有诸多不足,但还是给我们呈现了一幅乡村历史图,也给我们留下关于生活与艺术,乡村与历史,爱情与复仇等诸多问题的思考和可贵的艺术探索。
2009-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