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南无三藏玄奘大遍觉祖师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73

[转载]乾隆与玉 书中廉政文化

$
0
0

《乾隆与玉》廉政文化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图:习近平强调,应积极借鉴歷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胡旗导语: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独家首次披露,中国出版集团华文出版社出版的《乾隆与玉》,作者李宏为,编辑吴素莲。该书是全国第一本新书由华文出版社,配合中央这次在全党全国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而编辑的我国历史上乾隆皇帝拒腐防变的廉政文化作品。

  总策划:中国扇子艺术学会常务副会长李辉,中国扇子艺术学会常务理事、香港学者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名誉馆员梁华京,中国文物学会常务理事葛宇,中国扇子艺术学会理事胡旗、苏北、朴成日、牛书才、于立新、爱新觉罗兆瑞、朱明、董寓榕、刘欣等           

 

  主办 大文化使者 北京梁华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大文化使者北京司马小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我是如何编辑《乾隆与玉》一书的

   2005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幸编辑了《爱新觉罗•毓嶦回忆录》一书,这本书的出版,使我与第一历史档案馆结下了不解之缘。使我认识了一大批博学多闻的优秀档案工作者。

  

    要说档案与我有很深的渊源,我大学就是学的档案管理专业,工作后在基层单位办公室也从事过档案管理工作,走的是档案管理职称。后来随从军的丈夫从福建来到北京工作,最初寻找工作时,也想找与我对口的档案管理专业,却阴差阳错地来到了出版社,做起了编辑,当起了文化工作者。本想就此与档案无缘,没想到我编辑的第二本书,就与档案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是爱新觉罗•毓嶦写的书把我带进了第一历史档案馆,也使我认识了诸多的档案工作者。爱新觉罗•毓嶦这位命运多舛的老人,他的人生经历非常的坎坷,算得上是大起大落。他是道光皇帝的第五代孙,恭亲王奕的曾孙,他 14岁时被带进长春伪皇宫,在那里学习并伴随溥仪生活,曾被溥仪封为“第三代恭亲王”。1945年日本投降后,他原本跟溥仪想逃往日本,却被苏联红军在沈阳机场俘虏,在苏联过了五年的战俘生活,1950年7月被遣送回国,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学习改造,跟随溥仪二十年。1957年被释放回家,后在京郊某农场务农,“文革”期间有被送至东北“强制劳动”,直至粉碎“四人帮”,才又获得新生,供职于“中国艺苑”,专事书法创作,目前老人已90高龄,是唯一一个在世的被俘到前苏联的人。该书得到了《乾隆与玉》作者的大力协助,使得该书得以顺利出版。

 

    八年后的今天我有幸编辑了李宏为的《乾隆与玉》的书,这对我来说是个很荣幸的是,我也很乐意编辑此书。这几年我陆陆续续地编辑了一系列与档案和与爱新觉罗家族有关的图书,如《爱新觉罗兆瑞书法精萃》、《清宫档案解读》、《清宫档案秘闻》、《清宫里的那些事儿》,以及现在刚出版的《乾隆与玉》的书,该书70万字分为上下两册,起印6000册,第一版6000册一出版就已被销售一空,第二版即将付印。后续的还有溥仪的五位夫人的书。这些书都与清史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2012年年底,第一历史档案馆机关党委书记李宏为交给我一部他写的《乾隆与玉》,看到这个书名我就对这本书十分的喜欢,尤其看了杨珍为此书写的序和作者写的自序,我就知道这本书的厚重。书中虽然写的是玉石,但围绕玉石而引发的贪污受贿案件,层出不穷的,虽然乾隆在打击玉石贪污案件中下了很大的工夫,打击力度也很大,但屡禁不止,其经验教训值得借鉴。

 

    虽然我不是清史研究专家,但我很喜欢清史,尤其是乾隆的时代是历史上少有的盛世之一,更难能可贵的是该书不是凭空杜撰的,是根据档案资料和作者多年工作的实际经验提炼而成的,作者利用业余时间为写这本书前后花费了十年的时间,查阅了大量的档案史料,其创作就用了整整六年时间,才写成这一本书,可谓十年磨一剑,因此,我深感这书沉甸甸的分量。我也许是因为所学专业的原因,很注重书稿的历史价值和书稿的原创性,我所编辑的书,其中有许多书的作者一辈子就写一本书,这本书也不例外。此书得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杨珍的高度评价和赞赏。《乾隆与玉》一书从雍正去世乾隆接替皇位开始一直到乾隆驾崩,嘉庆皇帝继位止,描述了三代皇帝対玉石的不同态度,以玉石为线索贯穿始终。由于雍正对玉石没有特别的喜好,为此在他的朝代没能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玉石;嘉庆皇帝由于看到因玉石热,给百姓带来的灾祸,以及腐败现象的滋生,为此,制止了玉石的过度开采。并且在乾隆去世三天后就赐和(王申)自缢。中国是玉石盛产国,有四大名玉。唯独和阗玉,以其特有的温润莹泽、细致坚韧、滑润细腻、颜色纯一,而受到广大玉石、玉器爱好者的追捧和喜爱,从而成为中国玉石市场上的宠物和佳品。

 

    乾隆还是太子时就接触了玉石,但当时对玉并无对玉有太多的喜好,刚登基时对玉也是泛泛地了解,并无过深的研究,随着清朝的稳固,边疆少数民族逐渐向朝廷进贡,其中就有玉石。乾隆见到晶莹剔透、温润有加的和田玉十分的喜欢,为此,制作了许多精美的玉器雕刻物件。随着玉器雕刻的物件越来越多,其雕刻物越来越精美,乾隆对于的审美价值和品位也越来越高,最终成为集玉石生产工艺、设计、鉴赏、及收藏于一体的完全了解和掌握的行家。也由于乾隆的喜好,这个时期的玉器制作达到了鼎盛,目前遗留下来的大量玉器制品,均是那个时期制作的,其中有多件大型的玉器雕刻物留存于世,如“大禹开山”“南山叠翠”等。该书介绍了乾隆时期玉器的生产机构,玉器的制作过程,玉器生产的年代、品种,对乾隆时期的玉器研究极具价值,同时也极具文物鉴赏价值。

 

    作者在书中对乾隆时期介绍玉石制作过程的介绍,使我们对乾隆时期的玉石生产有了与全面的了解,然而作者更进一步要阐述的是,由于乾隆个人的喜好,致使玉石在乾隆时期过度开采,不仅仅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民众带来了负担,更重要的是由此滋生了贪污和腐败,许多的官员或为晋升,或为某利益官商勾结,或利用职权私自采玉进行贩卖以牟取私利,正如书中所说:乾隆朝中期以后,由于新疆玉石的开采日益扩大,玉石源源不断地运往京城和内地。玉石的巨大利益诱惑,使得官场、商场、民间各路人马趋之若鹜。官场上的玉石案件层出不穷,贪污的、受贿的、行贿的、偷盗的、倒卖的,特别是有的官员为了自己在仕途官场上,能够得到升迁或重用,往往不惜重金或使用各种手段,购买或强取玉石或玉器,以进献或馈赠的名义行贿。其对象上到皇帝、朝廷内外大臣,下到州府知县。这种以进献代替行贿的方法,在有清一代十分盛行,到了乾隆朝的中后期,更是愈演愈烈。其中,最突出的高朴玉石案,高朴是乾隆的宠臣,因是乾隆的旁亲,也因家族成员多在朝廷做事,而备受乾隆的关照和宠爱。在仕途上一路高歌猛进,多次越级提拔,官至正二品。他的祖父、父亲、叔叔在朝廷都担任过要职,他的姑姑是乾隆还是太子时的侧福晋。就是这样的一位要臣,在担任叶尔羌办事大臣任上,被乾隆皇帝以“私采玉石”的罪名,就地正法。

 

     2013年4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文章,文章中写道: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下午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历史的教训更应引以为戒。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习近平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坚持发扬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需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反腐倡廉的有益做法,也需要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宝贵遗产。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习近平还指出,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核心的问题是党要始终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下最大气力解决好消极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

    《乾隆与玉》一书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写成的,作者从政三十余年,该书是他三十余年的总结。正可谓创业难,守业更难,共产党人要保持其本色不变,使其江山永固,必须廉洁自律、反腐倡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无数烈士抛头颅、洒热血打下的江山绝不能让一些蛀虫毁于一旦。

 

    我在华文出版社已有十六年,从事编辑工作十年,担任专职编辑也有三年多。在编辑工作中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本着为读者负责、对作者负责、对书稿负责的态度,凡事事必躬亲,亲力亲为,从不敢有半点马虎。虽然书做的不多,但也编辑了几本有影响的书。2003年我编辑的第一本书是杜维东的《错别字辨析手册》,该书就印了一万五千册,并被选入送书下乡工程,是学校图书馆装备用书,许多出版社的编辑都购买了这本书。

 

    我编的第二本书《爱新觉罗•毓嶦回忆录》加印了四次,被评上“读一本好书”,该书作为礼品送给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日本前首相羽田之、韩国前总理李寿成,并送给中央领导李鹏、朱镕基、曾庆红、吴官正、刘延东、王兆国等中央领导。我编的《清宫档案解读》印了一万五千册,被职工书屋选中,被统战部作为礼品送往内蒙古,还获得档案系统三等奖。

 

    《清宫档案秘闻》印了一万一千多册,在社会上反响很好。尤其是2012年我编辑的《雷锋全集》印了30万册,其封面设计受到大家的好评2012年,《雷锋全集》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评为100种优秀思想道德读物;荣获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双推计划”, 2012年度优秀畅销书。《吴孟超传》获得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双百”工程。尤其是我编辑的《爱新觉罗•毓嶦回忆录》和《乾隆与玉》,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我都细细地反复看反复琢磨,比如《爱新觉罗•毓嶦回忆录》中写到川岛芳子的一段显然是作者自己的观点,不合适被我删除。除文字加工,纠正错别字外,我还对人名、地名及历史事件进行核对,使图书的无论在装帧和内文质量都达到优良,尤其是封面设计,得到了爱新觉罗家族成员和作者本人的认可。

 

    《乾隆与玉》一书中有些资料是从清朝档案里摘取的,一些提法于现在的不符,和田玉产自新疆,清朝时期对新疆少数名族的称呼明显有歧视和贬低之意,为此我一一给予更正;书中的数字问题也是很大的繁重的工作量,我逐一给予了统一;除此之外,档案中有些是异体字、还有的是错字,有些与现在的提法不同这些都得一一区分,例如“白身”校对都改成“自身”但白身没有错,意义不同。“扎开玉石”沿用了原档。然而有些如“盅”档案中有些写成“锺”诸如此类我都和作者商量或保留或予以更正,并请中央统战部统一战线杂志社原总编辑予以把关,使书的质量能更好。以上也是我编辑这本书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吴素莲

                             2013年4月24日

  

《大清律例》

(共47卷436条)

 

【律例三】职制(部分)

大臣专擅选官: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大臣亲戚,非奉特旨,不许除授官职,违者罪亦如之。

内外官属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皆从卑回避。

滥设官吏:凡内外各衙门,官有额定员数,而多添设者,当该官吏一人杖一百,每三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徒三年。

顺治十三年(1656):凡衙役犯赃,本官查出揭报者,免议;若不行揭报,别经告发访闻者,该督抚一并治罪。

康熙九年(1670)题准:凡衙役犯赃,本管官失察十两以上者,革职;一两以上者,降二级调用,不及一两者,降一级调用。

康熙十一年(1672)复准:在京部院衙门书办,指伊本司事犯赃,刑部审实,赃至十两以上,将该管司官各降一级留任;不及十两者,罚俸一年。

凡蠹役害民,司道府州县不行举报,督抚不行访拿,别经发觉者,狗屁之司道府州县等官降二级调用,不题参之督抚罚俸一年。

交结近侍官员: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相交结,漏泄事情而扶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

罢闲官吏在京潜住,有擅出入禁门交结者,各衙门仔细盘诘,拿送该法司着实究问,发烟瘴地面永远充军。

内外官员,除至亲平常往来外,凡补授督抚司道官,于赴任之时谒见在京大臣各官,及自任所差人问候或令在京子弟提塘往来行走者,将督抚司道并不行出首之大臣各官,俱革职。

上言大臣德政:凡诸衙门官吏及士庶人等,若有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即是奸党,务要鞫问(审问)穷究来历明白,犯人处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若宰执知情,与同罪;不知者,不坐。

讲读律令:凡国家律令,永为遵守,百司官吏务要熟读,讲明律意,剖决事务,每遇年终,在内从都察院,在外从分巡御史。若有不能讲解、不晓律意者,初犯,罚俸钱一月;再犯,苔四十附过;三犯,于本衙门递降叙用。

举用有过官吏:凡官吏曾经断罪、罢职役不叙者,诸衙门不许朦胧保举,违者,举官及匿过之人各杖一百,罢职役不叙。

 

【律例十三】受赃(部分)

官吏受财:凡官员受赃者,计赃科断。官,追夺除名;吏,罢役,俱不叙用。

说事过钱者,有禄人,减受钱人一等;无禄人,减受钱人二等,罪止杖一百、徒二年。有赃者计赃,从重论有禄人。有禄人,一两以下,杖七十;一两至五两,杖八十;……五十两,流三千里;八十两,真绞(监侯)。无禄人,枉法一百二十两,绞(监侯)。

凡在官人役,举受有事人财,律无正条者,俱以枉法计赃科断罪。

顺治元年(1644)定:凡官吏犯赃审实者,立行处斩。

顺治八年(1651)闰二月三十日,钦奉世祖章皇帝(顺治)谕旨:“治国安民,首在惩贪。大贪罪至死者,遇赦不宥(宽恕)。钦此。”

顺治十二年(1655)议准:衙役犯赃,一百两以上,分别绞斩;一两以上、一百二十两以下;俱流徒;一两以下,责杖四十板,革役。

顺治十二年(1655)十一月初七日,钦奉世祖章皇帝(顺治)谕旨:“贪官虽经革职,犹得享用赃资,故贪风不息。今后内外大小贪官,受赃至十两以上者,不分枉法不枉法,俱籍没家产入官,仍依律定罪。钦此。”

顺治十六年(1659)闰三月初七日,钦奉世祖章皇帝(顺治)谕旨:“贪官赃至十两者,免其籍没,责四十板,流徒席北地方。其应杖责者,不准折赎。钦此。”

坐赃致罪:凡官吏,非因事而受财,坐赃致罪,各主者折半科罪,与者减五等。一两以下,苔二十;……五百两,罪止杖一百、徒三年。

事后受财:凡有事先不许财,事过之后而受财,事若枉断者,准枉法论;事不枉断者,准不枉法论。

官吏听许财物:凡官吏听许财物,虽未接受,事若枉者,准枉法论;事不枉者,准不枉法论。

有事以财请求:凡诸人有事,以财行求得枉法者,计所与财坐赃论。若有避难就易,所枉重者,从重论。

顺治初年定:凡人犯事,用贿求免者,枷号、鞭责。受贿之人亦枷号,依盗罪鞭责,财物入官。

顺治十五年(1658)议准:凡以财行求,及说事过钱者,计赃论罪,与受财人同科。

 

      主创 大文化使者 北京梁华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大文化使者北京司马小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73

Trending Articles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