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tcast
Channel: 南无三藏玄奘大遍觉祖师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73

[转载]有感于邓小平的“好”制度和“坏”制度

$
0
0
    2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是《人民时评》范伟国一篇文章《让政府“钱包”在监督下运作》中所引用邓小平的论述“制度”的重要名言。一代伟人邓小平的这句朴实而又极具哲理的话让人感慨万千。

    中国几千年来强调的是人治,体现的人情和伦理,构建的是一种家族式管理。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艰难的发展,突破“瓶颈”制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今,我们国家倡导建设法制型国家,“依法治国”成为基本国策。这是几千年来为有之大变局。现在,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国家建设踏入了前所未有、机遇和挑战并存、问题和矛盾交织的深水区。因此,“法”和“制”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十七大对依法执政、加强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具体要求建立、加强和完善的制度等多达20多项。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石。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使制度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正如范伟国在《让政府“钱包”在监督下运作》中所说:“制度,是社会的行事准则。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不严密、不规范的制度,说的严重一点,就会诱使人去钻空子、犯错误。让政府部门的钱包在制度下监督运作,对社会是进步,对发展是保障,对官员是保护,对百姓是福音。在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制度的建设与创新,应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

    制度的好与坏,一方面直接影响到制度所指向的事和物,另一方面也影响到执行制度的人。邓小平同志的先见之明就是在说,一项制度,如果是好制度,就能使坏人无法办坏事。因为好制度在约束和监督那些心怀叵测之人,使他们无从下手做坏事。比如在财政支出领域,国家推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就是国家给你一定的用款额度到零余额账户,你用的钱数和用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软件,被财政部监控的清清楚楚,使一些想私设“小金库”、强化部门利益的单位和部门没有下手的余地,对于一些贪官污吏,他们更是投鼠忌器,不会肆无忌惮的拿国家的钱财。这叫制度的透明和刚性以及设计的规范性,真正规范了制度所指向的事和物。笔者看,像国库集中支付这样的制度就是非常好的制度。一项制度如果是坏制度,那么好人也就在坏制度下无法办好事,因为坏制度在阻碍好人办好事。久而久之,好人也成为坏人,也开始办坏事。正如俗话所说的:“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文汇报》一篇文章这样说:当前,应当注意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少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很明确的,但却停留在宣示某种理念、鼓励和促进某些做法上,约束力很弱。于是,会出现“管住了老实的、撑死胆大的”的结果。这样的制度虽有却近乎于无。这样的制度就不是好制度。

    好制度,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因为制度本身在激励和促进人们。17-18世纪英国运送犯人到澳洲,按上船时犯人的人头给私营船主付费。私营船主为了牟取暴利,便不顾犯人的死活。每船运送人数过多,生存环境恶劣,加之船主克扣犯人的食物,囤积起来以便到达目的地后卖钱,使得大部分犯人在中途就死去。更残忍的是,有的船主有时一出海就把犯人活活扔进海里。英国政府极欲降低犯人死亡率,如果加强医疗措施,多发食物改善营养,就会增加运输成本,同时也无法抑制船主的谋利私欲;如果在船上增派管理人员监视船主,除了大大增加政府开销外,也难以保证派去的监管人员在暴利的诱惑下不与船主合谋勾结。
    最后,英政府制定了一个新办法,他们规定按到达澳洲活着下船的犯人的人头付费。于是,私营船主绞尽脑汁、千方百计让最多的犯人活着到达目的地。后期运往澳洲的犯人的死亡率相当低,最低时只有1%,而原来最高时竟高达94%。
    这个故事说明一个好制度能够自行“区别真伪”,自行提供让人们诚实守信的引导与激励。

    对于好制度,即使有胆大包天之徒创红线,但也毕竟是少数。他们办的坏事也不能成为气候,不至于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可是坏制度,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是最可怕的和值得警惕的。坏制度容易使人丧失信息,丧失良知和正义。同样坏制度使一个好人或者一小部分好人无法充分办好事或者走向反面,我们还可以像四舍五入一样把他当做4舍去。可是,当坏制度影响到一大部分好人甚至大范围的民众时,那是比天还大的事情。所以在制定、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时,应当着力于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以期实现或者接近依靠制度使“好人不会变坏”、“坏人干不成坏事”的目标。
 
*思考,对于以下的案例,您如何设计制度:

    有人在以色列海法市的日托中心做了这样的一个研究。日托中心要求每天下午四点把孩子接走,但有些家长总是迟到,在忍耐了一段时间后,管理者决定对迟到的家长予以处罚,迟到超过10分钟的家长罚款3美元。这一政策实施后,出现了管理者意想不到的结果,就是迟到者比以前更多了。

    日托的管理者陷入了窘境:

    3美元不足以对迟到家长形成威摄,因为这相对于每月480美元的日托费来说,微不足道。

    处罚冲消了家长心中的罪恶感,交了罚金,就心安理得地迟到了。

    如果再加重处罚,势必招来家长的口水甚至投拆,影响自身的声誉。

    如果取消已经实行的制度,又无异于对迟到这一状况的怂恿。

制度如些玄妙,常常走向初衷的反面。我没有看到研究者给日托中心提出什么样的制度建议,可能他们也没有办法。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Viewing all articles
Browse latest Browse all 1173

Trending Articles



<script src="https://jsc.adskeeper.com/r/s/rssing.com.1596347.js" async>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