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唐重译《飞鸟集》书店里已然下架,议论纷纷告一段落,但仍请容忍在下从严复前辈“译必信达雅”之说的角度再说几句。
切责和盛赞
从各路批评者文章来看,冯译中大约有以下三处最受诟病——
(1) 原文:The world puts off its mask of vastness to its lover. / It becomes small as one song,/ as one kiss of the eternal.
译文:大千世界在情人面前解开裤裆,/ 绵长如舌吻, /纤细如诗行。
(2) 原文:The great earth makes herself hospitable with the help of grass.
译文:有了绿草大地变得挺骚。
两相对照,差异显然。如果说以“舌吻”应对kiss已经嫌多嘴多舌,则以“变的挺骚”应对become hospitable更尤其是欲加之性、何患无辞,无怪乎恶评如潮。虽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社会学家李银河在新浪发布的微博却是盛赞:《冯唐的译本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中文译本》,文中称:
这个译本‘信’没有问题,问题出在‘雅’上面。…… 而冯唐之所以用词有些不雅,跟他的文字风格有关。他这个人一向比较生猛,他自己的诗就是这样,常常是汁水淋漓,荷尔蒙喷溅,如果不反性禁欲,看上去还是蛮有趣的。
…… 冯唐的缺点在于有点将自己的风格强加于原作者了,仅此而已。
“信’没有问题”?恐怕未必;“问题出在‘雅’上?”恐怕不止。有趣的是,这番称赞其实完全可以当做责备来读,而且可以说是所责恰如其分。
有一点更值得注意:无论是批评的文章(例如12月26日《人民日报》:“按照‘信达雅’的标准,冯唐翻译的泰戈尔《飞鸟集》‘不知有信,无论达雅’”; 1月10日《南方周末》:“冯唐《飞鸟集》和诗歌翻译的信达雅”)或赞许的文章,例如李银河文,都以“信达雅”之说为衡量的标尺、立论的依据。
那么,冯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跟“信达雅”什么关系?
以雅消信
首先,请试从译者本人和赞同者的视角来看待译文。
语云:“In the eyes of a thousand people, there are a thousand hamlets. (在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莎士比亚语)。冯唐有没有可能自别于郑振铎以及许多别的读者、从泰戈尔的那些同样的诗句中读出了——比如说——“骚”的意蕴?既然诗无达诂,这种可能当然会有。那么,进一步,冯唐尽管知道《飞鸟集》早有郑振铎的译本,可不可能正是因为自己的阅读别有所见这才起意重译全书?当然同样可能,而且有理由。虽然,所有这些都不足以成为冯译“将自己的风格强加于原作者”的根据,因为在译言译,还有一条规矩:说到头来,翻译无非是复现,换一种语言的复现或者说再表达,既要复现原著的内容,还要争取同时复现原著的独一无二的修辞方式、文章风格,换言之,要“依义旨以传,而能如风格以出,斯之谓信”(钱钟书语,《管锥编》,第三册,1101页)。就《飞鸟集》而言,这意思是说译者读到的如果是直言不讳的 ——譬如说——coquettish,当然只能译之以“骚”,但原文如果不是那么直截了当、而只是从字里行间透出“骚”来,则译文的再表达也就只能出之以字里行间,不可一口道破,更不得添油加酱,“汁水淋漓,荷尔蒙喷溅”。不幸的是,冯译中受到责难的几处恰恰正是如此落笔的,浓墨重彩,锣鼓喧天;而且其间缘由还是由于“他自己的诗就是这样”。其所以遭到指摘(“把译者的想法强加于作品之中,这已经不是翻译,而是一种凌驾”,“对读者形成冒犯”……),根本的原因就在这里。
在翻译领域,这种情况并不稀罕,翻译界另一位前辈林纾后来在钱钟书那里受到的批评可以为例——
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难保不象林纾那样的手痒,他根据自己的写作标准,要充当原作者的“诤 友”,自以为有点铁成金或以石攻玉的义务和权利,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在各国翻译史里,尤其在早期,都找得着可和林纾作伴的人。(“林纾的翻译”,见《七缀集》或《旧文四篇》)
钱钟书议论的分明是林纾,放到这里,从“一个能写作或自信能写作的人从事文学翻译”直到“把翻译变成借体寄生的、东鳞西爪的写作”,哪一句不像是指着冯唐去的?唯最后一言不符:林纾的翻译是在20世纪早期,冯唐的翻译却已是21世纪。中国翻译史的早期早已过去,而仍有译者甘蹈林纾的覆辙,于是可见“信达雅”这条黄金律的顽强的威力。
“信达雅”已成痼疾
1905年,严译《天演论》出版,标志着中国近代思想史上一桩大事:进化论进入中国,着手为这个古老民族启蒙;同时它还标志着翻译史上一桩大事:由《天演论·译例言》提出的“信达雅”三原则从此成为翻译的黄金律,雄踞中国文坛;任何场合,但凡言及翻译就必有人举出而闻者唯唯称是,俯首受教,不仅翻译的从业者和理论家、就连所治专业与翻译领域其实互不搭界的学界列列同仁也概莫能外,殊不知在翻译领域,“信”是绝对的根本,而“雅”与“信”势不两立;“信达雅”之于翻译于是有害无益,适足以助成病灶。相形之下,瞿秋白针锋相对严氏提出的批评八十多年来却无人在意,乃至近于无人知晓:“其实,他(严氏)是用一个‘雅’字打消了‘信’和‘达’”(鲁迅:《二心集·关于翻译的通信,1930》)。这是严厉的批评,也是的评。
何以见得?请不厌其烦,再度试言其故。
什么叫“雅”,人言人殊。但无论作者、译者和读者各持什么观点,在三者那里,原文总归有雅或不雅之分。而按“信达雅”之说,无论译者眼中的原著雅或不雅,均必须一概译之为译者认定的雅,于是出现两种情况:或译雅为雅,或译不雅为雅。译雅为雅,是信于原著也信于作者,但三字诀中既已有“信”,就不必另设“雅”来规范和要求。而如若译不雅为雅,请问“信”在哪里?举例言之,鲁智深的詈人语“直娘贼”(《水浒》五回、十七回),若要英译,只能是mother-fucker。中英这两个词分别仅见于十二卷的《汉语大词典》以及《英汉大词典》,却不互为译注而另以婉语作解释,可见其在各自语言中的粗鄙之甚,雅在哪里?所以,“雅”,若不与“信”重复而多余,便是与“信”抵牾而谬误。冯唐几处别出心裁的译笔,正是在“信达雅”的追求中,用一个“雅”字打消了“信”。
冯唐的雅——大不雅
进一步还须指出,冯译之以“雅”消“信”,与“信达雅”的其他践行者有所不同:他的雅不但不是雅,而且是大不雅:“舌吻”、“解开裤裆”、“骚”等等,除了“薛蟠体”之外,你还能在其他别的什么诗、尤其是外译汉的诗里见识到?至于说何以会这样,则既有冯唐自己的缘由,如李银河所指出,“跟他的文字风格有关。他这个人一向比较生猛,他自己的诗就是这样”——换言之,既然误译为作、以译为作,笔下流露本色,应属自然。其次则有时下文风之粗鄙作为背景,发挥助长和烘托的作用,请以诸多媒体毫不惭愧地通用的“小鲜肉”为例:这个“爱称”以食喻色,以物喻人,专供馋涎欲滴的特需者消费,入耳寓目,两俱不堪,而受之者竟往往欣然而面有得色,居之不疑,委实的令人绝倒。
翻译——拿什么做标准?
最后一点:关于“反性禁欲”。多数读者对冯唐的此类词语之所以碍难接受,恐怕不是出于李银河举出的这个原因,而不过是因为它们并非泰戈尔的文笔而专属冯唐的译笔,因为它们扭曲原著,违背翻译中的真实。古今中外的读者,显然都并不一概排斥粗鄙之言,漫说欲与性了。否则不同的人物性格如何描绘?上举鲁智深的詈人语、薛蟠脱口而出的那两句韵语显然均非雅言,而且都直截了当涉及了性,但却从未使得广大读者群对《红楼》或《水浒》望而却步;如若如实译为外语,也未必就会遭到异族的读者拒斥。但如——打个比方,夸张了说——译者放任自己的风格,《红楼梦》竟然翻译得仿佛《金瓶梅》而遭到读者拒斥,那么,读者的拒斥就并非“反性禁欲”,而不过是要求译文不得脱离离原文这个实际。说到头来,信——或者说“忠实”,或者说“准确”——之作为翻译的标准,若还不是全部,至少也居第一,是绝对违背不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