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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理想人格的追寻--读刘再复先生《浑沌儿的赞歌》(《贾宝玉论》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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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人格的追寻

--读刘再复先生《浑沌儿的赞歌》(《贾宝玉论》续篇)

何静恒

 

(一)

    读了刘再复先生《贾宝玉论》上篇,又读了他的《浑沌儿的赞歌》(《贾宝玉论》续篇),感觉到这篇《贾宝玉论》似乎有一种力量,让人不读明白就不能罢手(以我的“功力”,想真正读明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这时候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是参禅悟道,我的回答一定是读《贾宝玉论》。第一篇刘再复先生用佛家文化视角看宝玉,称释之宝玉是一颗心;第二篇从道家文化视角看宝玉,说道之宝玉是自然,是真人。这两篇文章都是刘再复先生“明心见性的直觉之悟”,但是读起来感觉还是有所不同,第一篇禅味弥漫,应该是慧能式的禅悟;第二篇汪洋恣肆,大约是庄子式的觉悟。

    贾宝玉既是庄,又是禅,是庄、禅交融而成的日常生活化的“真人”。我在试图理解贾宝玉这颗人类文学史上最纯粹的一颗心和贾宝玉呈现的理想人格的同时,心里一直想着一个问题,即:贾宝玉是曹雪芹的人格化身,灵魂投影,是曹雪芹的第一梦中人。那么,贾宝玉所呈现的人格理想是否也是作者(刘再复)多年来唱着“寻找的悲歌”去求索去追寻的理想人格?

(二)

    读《红楼梦》,最难读懂的人就是主人公贾宝玉。我从未把衔玉而生的贵族公子贾宝玉看成偶像,当成英雄。读这篇《浑沌儿的赞歌》,我去除了只有建功立业才是英雄这一“障碍”,开始去考虑,人生超越功名利禄、成败得失之上的境界是什么。

    在《红楼梦》第三回中,王夫人对初次见面的黛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家里的‘混世魔王’。”又告诉黛玉“他嘴里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又疯疯癫癫,只休信他。”王夫人对黛玉说的是实话,对宝玉的描述也极传神。这样的一个“顽劣异常,极恶读书”的“混世魔王”,自然很难成为读者心中以建功立业为标准的英雄。

    读了《混沌儿的赞歌》(《贾宝玉论》续篇)之后,很明显,我阅读《红楼梦》的视角发生了变化。对贾宝玉的认识,从几乎是停留在《红楼梦》第三回里的两首《西江月》之上,也就是停留在“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认知之上,到透过表象,看到这个文学形象所呈现的“真人”内核,我受到的启迪是巨大的。

    仅举几例:

    一,对贾宝玉是个“丈八的灯台”的理解。

    在《红楼梦》第十九回中,宝玉的奶母李嬷嬷说宝玉是个“丈八的灯台,照见人家,照不见自家的。”这句话很形象地道出了很多读者眼中的贾宝玉。我印象中的贾宝玉就是这样一个有些混沌不开窍的贵族公子。这块温柔富贵乡的宝玉,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是贾府振兴家族,光宗耀祖的期望所在,却偏偏是个“行为偏僻性乖张”,“于国于家无望”的“逆子”,是个不开窍的浑沌儿。

    刘再复先生说:“读《红楼梦》可以有千百种读法,此时我们把它读作‘浑沌’的赞歌,给‘不开窍’给予一种积极的理解,那么贾宝玉这个形象的精神内涵就会更深刻地展现出来。”

    对“浑沌”状态他作如下阐释:

    所谓“保持自然天性”,在庄子的“道眼”里,便是保持一种本真本然的浑朴状态,也就是“浑沌”状态。庄子用一个著名的故事说明这一思想:“南海之帝为儵,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儵与忽时相与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儵与忽谋报浑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浑沌死。”(刘再复《浑沌儿的赞歌》)

    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正是这样一个“保持自然天性”、愚鲁、不开窍的浑沌儿。对贾宝玉“丈八的灯台”的譬喻,出自不招人待见的李嬷嬷之口,可见在世俗之人的眼中,丈八的灯台大而无当,是个无用之物(虽然在李嬷嬷眼中,丈八灯台无用,但贾宝玉还是有大用)。贾宝玉生于大富大贵之家,在贾府“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之时,作为贾府众望所归的接班人,他偏偏视“仕途经济”为混帐话,斥“读书做官”之人是“国贼禄蠹”,浑沌至极,不开窍至极,也无用至极。难怪冷眼旁观者冷子兴在《红楼梦》第二回中评说:“更有一件大事:谁知这样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如今的儿孙,竟一代不如一代了!”但是从超越世俗的视角来看,从庄子的“道眼”来看,无用正是大用,“丈八的灯台”这个譬喻倒是形象得很。贾宝玉的浑沌和愚鲁恰恰因为他是个“丈八的灯台”,“照不见自家”,这个“照不见自家”的状态就是浑沌不开窍状态,就是无功利、无谋略、无计算等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宝玉,无论如何引导,如何开凿,终归还是浑沌不开窍。正因为如此,贾宝玉这一形象又从超越的视角“照见人家”:他的至真、至纯、至诚、至善的本性,他的天真天籁的赤子之心所昭示的无量价值和无量辉煌,“使人能够超越社会的污浊与人世的黑暗,也使人不会在功利活动中愈陷越深而迷失,遗忘自由、自在、逍遥的价值。”(刘再复《浑沌儿的赞歌》)。  

    二、对 “若真也葬花,可谓‘东施效颦’”的解读。

    《红楼梦》第三十回中有这么一段:

    “如今五月之际,那蔷薇正是花叶茂盛之际,宝玉便悄悄的隔着篱笆洞儿一看,只见一个女孩子蹲在花下,手里拿着根绾头的簪子在地下抠土,一面悄悄的流泪。宝玉心中想道:‘难道这也是个痴丫头,又象颦儿来葬花不成?’因又自叹道:‘若真也葬花,可谓‘东施效颦’,不但不为新特,且更可厌了。’”

    对于这一段,我原来的理解是宝玉因为对林黛玉爱之深,才会把想象中学黛玉葬花之人不分青红皂白归为“东施效颦”。黛玉葬花之时,“感花伤己”,作葬花辞,宝玉听了“不觉痴倒”。学黛玉葬花的女孩子,也“一面悄悄的流泪”,何以被宝玉斥为“不但不为新特,且更可厌了”?况且“可厌”二字,被宝玉用在一个正在流泪的美丽的女孩子身上,似乎不合情理。

    反复阅读刘再复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阐述的庄子的“真人”定义与贾宝玉的“真”、“至”人格,细细品味“在庄子的定义里,‘真人’最重要的特征乃是‘自然’,不是‘意志’;是‘顺应’,不是‘强求’;不是‘有为’,而是‘无为’。”就会明白这“可厌”二字,看似不合情理,不符合贾宝玉敬重、怜惜女孩子的性格特征,却符合庄子真人的自然天性,也符合贾宝玉的自然天性。这里的“自”,是自身,“然”,是如此这般。 “东施效颦”,是《庄子·天运》中的故事:美女西施因病而皱着眉头,益增其美;邻居丑女见了觉得很美,就学西施也皱起眉头,结果显得更丑。以致邻里的有钱人看见了,紧闭家门而不出;穷人看见了,带着妻子儿女跑开。东施被人厌恶是因为她只知道西施皱着眉头好看却不知道好看的原因,不知道自然率性是美,人为矫饰是丑的道理。贾宝玉明白黛玉葬花,是黛玉的自然天性,特意学着黛玉去葬花,则有悖于自身的自然天性,是人为矫饰,这就是“东施效颦”。这种违背自然本性的行为“不但不为新特,且更可厌了。”贾宝玉对“龄官画蔷”的误解引起“东施效颦”的评说,精彩极了,使人能够从中看到贾宝玉敬的是什么,厌的是什么。这是他真人性格的自然流露。正如刘再复先生所说:“贾宝玉无需求道,他本身就是道,就是自然。”

    三、对“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的理解。

   《红楼梦》第七十八回,贾宝玉去晴雯灵前祭拜扑了个空,“正在不知所以之际”,被父亲找去作《姽嫿词》,命题作诗,表彰前朝林四娘“陨身为王”的忠义。对贾宝玉在《姽嫿词》中提出的“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这一问题,我原是用诗中的“不期忠义明闺阁,愤起恒王得意人”来回答。后来又想到,这一问题的回答并不是这么简单。

    虽为命题作诗,连序言都拟好了,仍然难掩贾宝玉飞扬的人格光芒。他对“立朝纲”的文臣武将的叩问,反叛倾向是明显的。这与他对“文死谏,武死战”的嘲讽一脉相承。虽然我不认为在这里贾宝玉的批判矛头所指是封建王朝,却找不到合适的答案。读了《浑沌儿的赞歌》之后,我恍然大悟,解答这个问题的钥匙应该是庄子体系的核心思想“不为物役”。让我直接领悟这个道理的是下面这段话:

    “更为难得的是,贾宝玉不仅不为狭义之物所役,而且更不为广义之物所役。他对广义之物即身外的社会存在一直保持很高的警觉。贾宝玉嘲讽朝廷中那些“文死谏”“武死战”的文臣武将,嘲讽的便是这些人自以为“忠君爱国”却不知自己被“君”“国”“皇权”“皇统”这些漂亮而沉重的外物所役。历代文人与百姓也将那些敢于“死谏死战”、为皇帝皇家牺牲卖命的文臣武将视为楷模,给予树碑立传,殊不知这些烈臣猛士完全没有个体生命存在的意识,完全没有独立人格与自由精神。他们完全是一些被帝王权威这种外物所统治、所支配、所奴役的异化生命。(刘再复《浑沌儿的赞歌》)

    “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林四娘“誓盟生死报前王”,无任何功利目的,连“难预定”的胜负都不为,为的只是情义。(这与朝廷表彰的“忠义”的含义又有不同。)贾宝玉在《姽嫿词》的结尾为林四娘“长太息”,他叹息的是为爱、为情义而死的林四娘,与那些被功名利禄所役,被“朝纲”所役,被“君”“国”“皇权”“皇统”所役而去“死谏死战”的文臣武将有着根本的区别。

(三)

    读《浑沌儿的赞歌》,庄子的“与天地独往来”的道家真人,曹雪芹的人格化身贾宝玉,刘再复的人格理想,相互交叠,难分彼此。我不得不去想此文开头的那个问题:贾宝玉是曹雪芹的人格化身,灵魂投影,是曹雪芹的第一梦中人。那么,贾宝玉所呈现的人格理想是否也是刘再复多年来追寻的理想人格?

    读刘再复先生的文章,我注意到他的文章中有两条线:一条线是对为外物所役的警觉和拒绝,另一条线是对真我、对生命的本真本然状态的回归。我想进一步找一些材料支持我这个想法,才发现这两条线实为一件事,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一九八三年他出版了两本散文诗集:一本是《深海的追寻》,一本是《告别》。这两本散文诗集的名字好像与我的“感觉”——刘再复先生文章中的“拒绝”与“回归”巧合。因为“追寻”他“告别”,告别的是“幼稚”、“愚昧”、“狂热”、“迷信”;追寻的是“真的生命”和“新的觉醒”。

    在一九八七年获金钥匙奖的《性格组合论》中,我看到刘再复先生对“自己心灵之外的各种压力”的拒绝,听到了他对“文学的灵魂”的呼唤。这种呼唤和拒绝,在他走出国门以后的“第二人生”的漂泊中从未停止过。   

    “自己心灵之外的各种压力”包括哪些?以我的理解,大约是政治权术、功名利禄,是“末”不是“本”,是“物”不是“人”。从《返回古典就是返回我的六經》这篇文章中我找到了刘再复先生自己的答案:“在返回生命本真的路上,什么是真正的障碍呢?老子和庄子的回答是一样的:障碍就是那些人为制造出来的东西,不仅是技术和技术派生出来的兵器、战车,而且是概念和概念派生出来的巧智、心机和权术。”

    读二零一零年出版的《双典批判》,我看到了刘再复先生对“你砍我杀,你死我活,布满心机权术的活地狱”的力透纸背地拒绝。他认为《红楼梦》是导引我们走向天国的“天国之门”,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们,都是把我们引向天国的诗意生命。而《水浒传》与《三国演义》却是中国人的“地狱之门”。这两部书,“一部是暴力崇拜,一部是权术崇拜”,是五百年来“危害中国的世道人心最大最广泛的文学作品。”

    对巧智、心机和权术的彻底拒绝就是返回生命本真之路的凯旋。他 “放下洞察古今的学者姿态”,睁着无遮拦的儿童的眼睛,欣喜地大喊:“我要告诉所有的朋友,我要带给他们一个真实的讯息。我的童年的眼睛已经回到我的眼眶里。回来了,从母亲的摇篮里睁开的眼睛回来了。”(刘再复《独语天涯》第120页)

    这双“复归于婴儿”的眼睛看到了《红楼梦》中有一个同样睁着一双亮晶晶的婴儿的眼睛的贾宝玉,发现了《红楼梦》是一部意象性的伟大“心学”。此时,道家率真、纯朴、混沌品格的真人,曹雪芹的理想人格贾宝玉,刘再复在他的“第二人生”中“返回童年,返回童心”的反向追求, 血肉相连,交叠为一体。

(四)

    我尝试从《混沌儿的赞歌》中贾宝玉的基本性格入手作一个简单比较。

    一、外不殊俗,内不失正。

    何谓真人?“庄子中的《大宗师》篇用多种角度定义“真人”,这也正是庄子理想人格的核心内涵。在定义中,真人首先是具有一种不强求的立身态度,即‘不逆寡’(不反自然而行),‘不雄成’(不以强硬的方式去完成某个事项),‘不谟士’(不用机心待人处世)。把成败得失看得很淡,得而不喜,失而不悔,因此能‘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而这,正是贾宝玉的基本性格。”(刘再复《浑沌儿的赞歌》)

    与真人品格相仿佛的是刘再复先生的文章中不止一次出现的“外不殊俗,内不失正”八个字。他说:“嵇康有一句话:‘外不殊俗,内不失正。’‘俗’是世俗社会,外不殊俗,是说在外表上不拿架子,不持与世俗世界格格不入的姿态;但内心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内不失正’”。(刘再复:《中国贵族精神的命运》)

    贾宝玉正是身为贵族公子,却没有架子的人。他“自然而然地和三教九流交朋友,而且非常真诚。更宝贵的是戏笑作乐中,并不胡作非为,写诗作词也守持心灵原则。宝玉这番表现,正符合嵇康所说的“外不殊俗,内不失正。”(刘再复《红楼悟语》第52条)

    他曾把这八个字抄赠给女儿刘剑梅,(《共悟红楼》)刘剑梅回应她的父亲说:“您很喜欢嵇康所说的‘外不殊俗,内不失正’八个字。前面四个字是俗谛,后面四个字是真谛。”(刘再复、刘剑梅《“红楼”真俗二谛的互补结构》)

    刘再复对胡适的评价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他对“外不殊俗,内不失正” 的肯定:“胡适没有霸气。有学识而没有霸气,便是美。”(刘再复《书斋话题》第43条)

   “有学识而没有霸气”的人,是有赤子之心的人,这几个字可以用来评价刘再复先生本人。符合贾宝玉基本性格的“外不殊俗,内不失正”,也正是刘再复先生自己的立身态度。

    二、只重过程,不知目的。

    老庄理想中的远古浑朴之人,是没有目的的幸福人。这种不知目的,是对“机心”的拒绝。贾宝玉天生不知目的,他“为生活而生活,为读书而读书,为诗歌而诗歌(即为艺术而艺术),为爱恋而爱恋。”(刘再复《浑沌儿的赞歌》)贾宝玉是个只知“过程”,不知“目的”,不知“结果”的浑沌儿。

    与贾宝玉天然地扬弃“目的”相比,刘再复先生也是自发地,自然地只看重“手段”,不看重“目的”。他认为“‘手段’比‘目的’重要,‘过程’比‘结果’重要。我宁可让人生‘无目的’,‘无结果’,也不愿意使用黑暗的手段。” (刘再复《“人生哲学”漫笔》)

    他用孩子的眼睛和成人的眼睛作对比,发现成人的眼里只有目的,只看到伟大的蓝图,伟大的目的常常被用来掩饰手段的黑暗。而孩子的眼睛“穿透不了目的,常常只看到手段,残暴的手段总是使他们惊恐尖叫”。因此,“孩子的眼睛比成人的眼睛更可靠。”(刘再复《童心百说》第53条)

    在《双典批判》中刘再复先生对《水浒传》“智取生辰纲”模式的质疑,对以暴易暴,以不义对抗不义的质疑,也印证了他对“手段”的重视。即便是不义之财,以暴力抢劫的手段去解决财物的归属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合情、合理?他说:“文明社会之所以文明,恰恰在于避免用‘不义’对抗‘不义’,而是通过宗教、教育等办法特别是通过法律程序来消解‘不义’。”

    读刘再复先生的文章,没有“隔”的感觉。那是因为在他的稿纸上,一个字一个字都是真实的生命。他的写作,特别是走出国门以后的写作,“是生命活下去、燃烧下去、思索下去的渴求。”(刘再复《不为点缀而为自救的讲述》)与贾宝玉为快乐而写诗相同,他的写作只重过程,不问目的;只重表达,只重心灵的呈现,而不是刻意去“立言”、“立功”、“立德”。     

    三、为胜利者鼓掌。

    在大观园诗社的比诗中,贾宝玉常常被评为最后一名,但他仍然发自内心地赞扬评判者评得极公平,衷心地为胜利者鼓掌。刘再复先生的心中也有个大观园,也有个诗社,那就是他心中的文学理想国。他倾注自己的真情真性守护着这个理想国。一九八八,刘再复应邀赴瑞典参加诺贝尔奖颁奖仪式,看到瑞典学院院士马悦然正在阅读高行健的长篇小说《灵山》,但因为是手写稿,读起来费力。刘再复从瑞典把《灵山》手稿背回北京,打印好了请瑞典驻华使馆文化参赞交给马悦然。一九九二年,刘再复先生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任客座教授,他与妻子陈菲亚在复印机旁站了一夜,复印了莫言的《酒国》送给马悦然和罗多弼教授。莫言获诺贝尔奖以后,一些人指责莫言为“乡愿”,刘再复先生毫不犹豫地为莫言辩护。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为中国当代文坛“恢复人在文学中的主体性地位”,为推动中国文学走向世界,他倾心竭力,甘做神瑛侍者,发自内心地为优胜者鼓掌,为他人叫好。这是生命的本真本然之道,没有生命之真,哪有为艺术而艺术,为学术而学术的最高境界?

    四、不争之德。

    老子在《道德经》中提“不争之德”,“以其不争也,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他的“不争”带有策略性。贾宝玉也是从不与他人争辩,他不争权势、不争功名,不争是非,宠辱不惊。他的不争,是无“目的”的不争,无策略的不争。

    对“不争之德”,我一直心存疑惑:不争,是不是要不明是非,不知善恶,不分美丑。读了这篇文章,从贾宝玉的“不争”中才明白,宝玉心中“不是没有是非(他心之明亮,贾府里无人可比),只是不屑于纠缠是非”。宝玉的不争之德是不求道而得道的本性,因此比老子的不争之德更纯粹、更彻底。

    刘再复先生出国二十四年来一直守持不争之德。为了文学的沉浸状态,不屑于纠缠是非,对强加于自身的不实之词保持沉默。但是对德国人顾彬的中国当代文学垃圾论,他却无法再沉默,决定写文章与顾彬争一争。(刘再复《驳顾彬》)为自己可以不争,为了中国文学的赤子与中国当代文学的整体成就,他不得不言,不能不争。这个天才的诗人、文学评论家,睁着“直愣愣”的赤子的眼睛,守护着自己心中的理想国,“一个绝对不能让冒牌货踏进的美丽园地”。对顾斌的驳斥,是刘再复先生不能不说的真话,亦是出于本性对自己平生所求之道的守持。

 

(五)

   不为物役也不役物,扬弃人为的东西,把自己置身于“无待”、“无立足境”状态,在刘再复先生的文章中,一个“重自然,重自由,重个体生命”,以自己的思想和智慧“与天地独往来”的理想人格形象脱颖而出。和贾宝玉呈现的理想人格相似,这个形象既是庄,又是禅;既是庄子的理想人格 “真人”“至人”,又是慧能式的平常心、平常人。

    现在我大约已经找出了“贾宝玉所呈现的人格理想是否也是刘再复多年来追寻的理想人格”这个问题的答案了。我的答案是“是”,又“不全是”。刘再复先生为文学而生,他倾注他的至情至爱于他喜爱的文学、文学作品、文学形象,却又不会被任何作品、任何文学形象所束缚,所限制,甚至不会被自身所限制。他的文章,他的作品具有强大的自身生命张力场,蕴含着天地的雄浑之气、自然之气、清奇之气,生长于“无立足境”,繁茂于“无何有之乡”,成荫于现实人生的土地上。

    那是“自然”生长的文学生命,海一样深邃,天空般广阔,却又能自省、自洁。思索着、歌唱着,如一个正在玩耍的孩子,睁着亮晶晶的纯净的眼睛,发出天真天籁的声音。

 

                                    201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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