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李辰冬,原名李振东,后改名辰冬,河南省济源县南李庄人,一九O七年八月二日生。他的家,是一个农村大家庭。父亲李葆惠,曾当过小学校长和县长;母亲李魏氏,亦识文墨,在“中国小说里,她对《红楼梦》特别喜爱,对其中的故事也特别熟习,加以我的父亲也是《红楼梦》谜,因此,我的弟妹们没有一个不爱读这部小说的。由喜爱而互相讲述,由讲述而互相辨论,由辨论而有研究的意向、这样,使我们全家充满了《红楼梦》的气氛[1]。这里,本辰冬把他们家研读《红楼梦》的学术空气和他后来立志研究《红接梦》的动向,都作了很清楚的说明。
李民辰于一九一二年入学,一九二O年就读河南省立临汝第十中学。在父亲的鼓励下,勤读古典小说,奠定终生研读兴趣。一九二二年,他转入开封基督教办圣安德烈中学,为日后用英文研读和写作扎下根基。一九二四年赴北京,就读于燕京大学国文系,开始对文学批评感兴趣,写成《章实斋的文论》一文,被胡适主编的《现代评论》发表以后,从而引发了他的写作兴趣,很快又续写了刘知几、刘勰、陆机、曹工、曹植等人的文论,从而奠定了他对中国文学批评的兴趣与一生研究之路线。一九二八年,他从燕京大学毕业,并赴法国,在巴黎大学研究所攻读比较文学及文学批评。在学期间,他极喜泰勒的《巴尔扎克论》。他把它译成中文,寄回国内,发表在北平出版的《文学季刊》上。然后,他又继续研读泰勒的《英国文学史》、《艺术哲学》等书。在泰勒之学思想的影响下,从一九三一年开始,他用法文撰写《红楼梦研究》。一九三四年,法文本《红楼梦研究》的写作完成,因此获得义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就教于母校燕京大学和天律女子师范子院,教授近代欧洲文学史和西洋名著导读等课程。同时,还将《红楼梦研究》改写成中文,一九四二年由正中书局于重庆出版,并于一九四四年获国民党教育部学术奖。
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李辰冬辗转到了重庆,执教于中央政治学校。当时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道藩,深爱李辰冬之才,聘他为委员兼秘书,从而中断了他的教学生涯,历任重庆北碚教育部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特约编辑、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文化先锋》半月刊主编、《新思潮》月刊生编、北平参议会秘书等职。一九四八年辞职,结束公务员生活,并远走兰州,任教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
在西北师范学院任教期间.李辰子讲授文学批评,完成《陶渊明作品系年初稿》,写作《陶渊明评论》,并开始研究《诗经》。他还制定了一个十年读书计划,拟完成六部著作。但是,一年以后,即一九四九年春夏,全国政治形势迅速发展,解放战争进展迅速,李辰冬辗转经广州,抵达台湾,受台湾省立师范学院(后改名为国立台湾师范大学)之聘,担任国文系教授。
一九五二年,李辰冬与赵友培合办中国文艺协会小说研究组,任教务主任。一九五四年创办中华文艺函授学校。一九六三年,应新加坡义安学院之聘,辞去函授学校校长职务,赴新加坡专心读书和写作《诗经》研究。到一九六九年止,在新加坡六年,完成《诗经研究》和《诗经通释》两部大书。同年返回台湾,执教于台湾师范大学国文系和国文研究所。一九七八年八月一日自师大退休,但仍兼课,并专心治学和写作。由于此时李辰冬已年逾古稀,健康状况明显转弱,且患有心脏病、糖尿病和高血压等症。一力七九年底,他的左脚大拇指患骨疽症,开刀后,因糖尿病,伤口不能愈合,经再次开刀,却已不良于行。一九八二年,他创办复兴国学院,并继续不懈地写作。一九八三年赴美国休士顿明湖城探望儿女并就医,同年八月二十八日晚十时,因心脏衰竭,病逝于明湖城医院,享年七十六岁。
李辰冬是一位多方面的文学评论家,他的著作除《红楼梦研究》外,还有《三国水浒与西游》、《文学与青年》、《新人生观与新文艺》、《文学与生活》、《文学欣赏的新途径》、《文学与人生》、《文学原理》、《文学新论》、《陶渊明评传》、《杜甫作品系年》、《怎样开辟国学研究新境界》、《诗经研究》、《诗经研究方法论》、《诗经通释》和《李辰冬文学批评自选集》等。另外,还有译作《巴尔九克研究》和《浮士德研究》。在他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影响最大的是《诗经》研究和《红楼梦》研究。本文要评论的主要是后者。
二
李辰冬的《红楼梦研究》,全书约七万余言,由五章组成,前面还有一个“自序”。
在“自序”里,他的第一句话就是:“《红楼梦》不成问题是世界的杰作”。然而,中国与西欧不同。西欧的著名作家或作品,几乎都有研究专著,甚至有人用毕生精力去研究一位作家。在中国,则一直到清末,在文学批评史上,却很少有人去研究小说。《红楼梦》是唯一的例外。自她问世之后,很快就拥有难以一一统计的评论者,虽然褒贬不一,但总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开了先例。清朝末年至民国初年,更有专论和专著相继问世,如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和俞平伯的《红楼梦辨》等。其中尤以王国维和胡适两篇专论,影响最大。因为王国维以哲学和美学观点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写出了这篇观点明确,结构严谨的专论,开创了红学研究的新途径,“规定了此书的价值”;胡适的《红楼梦考证》,运用从西方学来的新的科学文学评论方法,“决定了作者是谁的争论”。但是,李辰冬又说:
我们深知要了解像《红楼梦》这样的著迷,不是一年两年的时光,一个两个人的精力,和一个两个时代的智慧所能办到。研究者的眼光不同,它的面目也不同;时代的意识变异,它的精神也变异。
因此,他在本书中的目的,就是要用欧洲第一流批评家研究他们第一流作品的结果和方法,来与《红楼梦》作一比较,以论定《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的地位。
第一章“导言”,谈了两个问题。一是“对以往各种考证应有的态度”,二是“红楼梦前后的异同问题”。
《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样的书,为谁所作?在本世纪二十年代以前,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都不甚了然。一九二一年,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面世,他根据当时自己所拥有和朋友们所提供的材料,论证了“《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曹雪芹的家世和《红楼梦》的性质。后来,他用重价购得甲戌本,又详细研究了庚辰本,使他的结论,更为充实。所以,李辰冬在这一章的开始就说:
《红楼梦》为曹雪芹所写,且一部分村料取于他的家庭,这无疑地成了定论,尤其《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本的发现,更为这种定论成了铁案。
稍后,他又说:
自从胡适之先生考出《红楼梦》为曹雪芹作的以后,他下一个结论说此书是作者的“自传”,于是十数年来大家都认做定论。
但是,李辰冬这样说,并不等于他完全同意胡适的“白传说”,也跟胡适一样,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将真事隐去’的自序”,《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曹家“‘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必然趋势”,“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不!完全不是过样。这个问题;伐们在下一节里,还要详细谈到,这里就暂时略去了。
《红楼梦》是山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和高鹗续补的后四十回组成,李辰冬说,这个问题“胡适之与俞平伯两位先生已经分辨的很详尽了,勿须再来画蛇添足”。但是,他又认为,按照胡、俞两人的意见,仅从版本、回目、故事以及章法等方而着手,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再从思想、凤格与环境这三种“人人各异,不能强同的特质”上下功夫,才有可能得出全面正确的结论。
第二章“曹雪芹的时代个性及其人生观”主要是从文学发展角度,阐明《红楼梦》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作品。李辰冬在这一章里的第一句话就说:“《红楼梦》,以中国文学史的分期,应为绅士阶级复兴时代的作品”。接着,他比较扼要而又系统地讲述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李辰冬说,“所谓个性,指由特殊的环境、教育、血统、生活等而形成的个人意识”。那么,曹雪芹的个人意识,当然也是由他所处的环境,他所受的教育,他的血统和生活所造成。然而,由于有关曹雪芹的环境情况,包括他的生平纽历和家世,当时知道的很少,所以李辰冬只把胡适在《红楼梦考证》和《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所披露的一些材料作了介绍。他之所以全部引用这些材料,无非是为了了解“由特殊环境、教育、血统、生活”等等所形成的“曹雪芹的个性”,以及这种“个性”对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所起的作用,虽然他并没有用文字来界定这“曹雪芹的个性”具体所指是什么。
什么是曹雪芹的人生观?李辰冬说,曹雪芹写作《红杜梦》的目的,只在观察并搜集一种人生的生活资料,把这种生活资料直接地表现出来。“他对这种人生知道的如是清楚,自然而然对人生就有相当的认识与了解.有意地,又把他的见解表现到作品里。这种留下有系统之思想的痕迹、我们称之为曹雪芹的人生观。”
华创作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照李辰冬的说法,“文学是再组合后的社会”,作品中人物的活动,有其显著的一贯的道理,所以根据《红楼梦》中的人物之共同生存道理,是可以推求到曹雪芹的人生观的。在这里,李辰冬拿《枕中记》中那个野心勃勃的卢生与曹雪芹相比较。卢生原想建立功业,出将入相,但在吕翁授之以枕,在梦中经历了一番兴衰际遇、悲欢离合之后,才知道人生不过是一场梦幻而已。李辰冬说,曹雪芹虽然没有做过大官,他也不想做官,但他享受过荣华富贵,又亲身经历过自己家里由富而贫,由贵而贱的过程。他看破了人生,“是醒后的卢生”,所以在《红楼梦》的写作中,就能以旁观者的态度,来塑造他的人物。“他的人物虽各有其独特的意志,独特的性格,独特的行为,然总而观之,不论刚强的或懦弱的,忠厚的或刻薄的,正直的或卑贱的,慷慨的或铿吝的,诚实的或刁猾的,孤癖的或和蔼的,以及任何的典型,其结果都是梦而已。”他还举《红楼梦曲·飞鸟各投林》来加以证实。正是出于这样的认识,李辰冬对王国维的“解脱说”极为欣赏。他说:
王国维在他的《红楼梦评论》里,认为这部书的精神和价值,在其指示人生一种“解脱”的道路,确是的论。
第三和第四聋,分别是“红楼梦近要人物的分析”和“红楼梦的世界”。李辰冬说,他设置这两章的目的,是为了“分析《红楼梦》的时代意识”。他说,《红楼梦》是一部卷帙浩繁,章回结构庞大,涉及贾府十九年的家庭琐事,亲戚朋友的荣辱兴衰,四百四十八个少、物以及家庭、社会、教育、宗教、政治、经济、婚姻、风俗等中国物事。像这样的作品,要分析它的时代意识不是一件易事。因此,他设置第三章,是要作“纵的的研究”,即从小说的四百四十八个人物之中,选出有代表性的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雨村和薛蟠等六人,作为分析人物的枢纽,叙述他们的生活、性格和他们在作品中的地位与关系。
第四章作“横的研究”,是从社会、教育、法律、政治、经济、宗教以及婚姻等外在现象,研究《红楼梦》中“这四百四十八位人物所组合的社会意识”。如说:中国社会的基础是家庭,主持家庭大政的是家长,荣府的太上家长是贾母,她的话是家庭中的法律,必须绝对服从,所以贾政必须服从贾母,宝玉必须服从贾政,《红楼梦》既是绅士阶级复兴时代的作品,其表现的教育意识,也必然是绅士阶级的,家庭教育要养成斯斯文文的绅士风,学校教育则以为官作宦为目标;政治组织,则是大家庭制的扩大,“皇帝可以看做全国国民的家长,官吏是管辖区域的住民的家长”,在婚姻问题上,由于中国社会长期实行封建婚姻制,所谓父母之命,媒灼之言,青年男女却无权自己选择,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妇女则只能从一而终,这些,在《红楼梦》里有典型的反映。《红楼梦》的社会,由世家、平民和奴隶三部分组成,以贾府为代表的世家,作了淋漓尽致的描写,以晴雯、袭人为代表的奴隶,也描写得极其深刻细致,至于平民,则描写甚少,这是因为曹雪芹自己也生于世家,后来虽然穷了,但他所熟习的还是世家生活的缘故;中国人对宗教颇冷淡,“自己不产宗教,而外来宗教,不是改变本来面目……就是于精神不生关系,而哲学文学不受影响”,至于佛教,《红楼梦》中既未加以叙述,而对迷信,似又反对,所以提到《红楼梦》的宗教意识,只有出家;《红楼梦》没有正面谈到经济生产与交换,而于开卷第二回,就着重找出了“贾府主仆上下,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笋谋画者无一”,“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裁倒,内囊却也尽上未了”的严重趋势。!因此,李辰冬说,“曹雪芹的本意,或许要写‘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贾府,可惜中途停笔,令我们无法知其怎样的倒塌”。
第五章“红楼梦的艺术价位”,分别论述了《红楼梦》的结构、风格、人物描写和情感表现,最后归结到曹雪芹在世界文学之林中的地位,并得出结论说:“如果我们将曹雪芹置在莎士比亚之旁,作为客观主义作家最伟大的代表者,恐不会有人反对吧。”这一章是全书的精华,它对曹雪芹的艺术表现手法和艺术成就,作了深人细致的分析,提出了很多精辟的见解。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一节里,在论述李辰冬的红学成就时,将要详细谈到。[page1]
三
在上一节里,我们对李辰冬《红楼梦研究》的内容,作了比较系统和概略的介绍。从这个介绍中,可以看出他在《红楼梦》研究中所作的贡献。他作出了哪些贡献呢?我们认为,至少有下面三点。
第一,继承和发展了新红学派的研究成果,对《红楼梦》一书的性质和后四十回之为续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前面说过,李辰冬对胡适关于《红楼梦》一书性质的意见,作了某种程度的肯定,但又不同于胡适的“自传”说。他说,曹雪芹虽然把自己家里的事,“作一个《红楼梦》的骨干”,但绝不是《红楼梦》里的每个人物,每个事件,每个人物的一举一动,都取之于自家。因为,文学创作,不同于历史实,它可以根据创作需要,对现实生活和历史材料,任意增加和取舍。以往的故事,当代发生的事件,都可能“给曹雪芹一种引意和影响”。比如索隐派红学中:有一神主张认为,《红楼梦》写的是纳兰性德的家事,“金钗十二,皆纳兰侍御所奉为上客者也”②,即宝钗影高澹人,妙玉影姜西溟之类。李辰冬说,现在我们虽然可以用确凿的史实,反证这种主张之不能成立,但却不能说纳兰性德的家事不可能“给曹雪芹一种引意或兴公”。因为约兰词出版于康照十七年(一六七八),“其中之情思笔调,与林黛玉情思笔调又相合;加以作家与纳兰氏往还甚密,不见得曹雪芹不受纳兰性德的影响”。这种影响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要通过描写一个繁华的世家大族由盛而衰的历见以奇院,并且要为“闺阁昭传”。然而,曹家原先虽很贵盛,但曹畋桓镏俺医饣乇本┲巫锸保苎┣鄄攀辏晕羧兆约业乃宕虑樾危且渥匀槐冉夏:衷谝栽丛谀暇┑牟芗椅纾ㄕ妫└匦略诒本┐丛煲桓黾郑伲└匀徊荒懿徊握盏笔北本┦兰掖笞宓那榭觯笫⒁鸭哪衫际霞彝ィ茏匀坏鼐突嵩谒目悸侵辛恕
然而,这仅仅是影响,决不会是照抄。因为,李辰冬说:
小说家的一位人物,并费仅从一位模特儿而来。他不知现察了十位二十位之后,才从这些实在的模特儿里,创造他想像的人物。小说家的理想人物,无不从实际的社会产生……他起始观察时。或者从一个模特儿起,但久而久之,观察和思索的太多了,反把厚势的模特儿忘记。所以创造出来的人物是普遍的,共性的。现在固然考不出他的人物之模特儿是谁,即令他自己恐怕也难确实指出。正同思想家的思想一样,在初读几部书的当儿,他很可指出那种思想是从那位作家那部作品来的,但日积月累自己有了一贯苗主张,且天下事物无不为他所有的时候,他原来所受的影响,玩渐渐消逝了。
又说:
作者的经验愈丰富,他的想像为也愈丰富。想像决不是无源的东西,不过愈是伟大的作家,愈难寻找他的根源罢了。曹雪芹不知沉察和思索多少实在的宝玉、黛玉、宝钗、熙凤、贾政、贾一母、袭人、薛蟠,以及一切其他的人物,然后才产生他理想的人物。现在想指出那一位是实在的谁,真有点做梦,徒劳无益。……他的人物可以附会清初的名人,且也可以附会清以前的名人。
文学作品,是作家通过艺术概括,把日常生活中的人和事典型化,通过塑造典型人物,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家的创作意图。当然,这种典型,必须是从生活中来,以丰富的社会生活为基础,做到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托尔斯泰说:“我需要做的恰恰是从一个人身上撷取他的主要特点,再加上我所观察过的其他的人们的特点。那么,这才是典型的东西。”③据说,托尔斯泰塑造的安娜·卡列尼娜这个典型,她的美丽的外貌,是根据普希金的女儿玛丽亚·哈亨描写的,她的事件是从作家一个朋友苏克何蒂娜的生活中汲取来的,她的结局却是从另一位妇女碧罗柯娜那里得到启示。鲁迅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也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儿乎完全发表我浏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④凡名家和名作,大都这样,几乎没有例外。
用托尔斯泰、鲁迅等中外名家的创作经脸,来衡量上达李辰冬对《红楼梦》人物和事件描写的理解,我们认为是完全符合的,与胡适的“自传”说是完全不同的。
其次,《红楼梦》是由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和高鹗续的后四十回所组成,这个问题,胡适、俞平伯作了系统详尽的论证,现在虽然还有不同意见,但在大多数研究者看来,似乎己经成为定论。在论证这一问题时,胡适、俞平伯确实作出了努力,具有首创之功。然而李辰冬却进一步认为,按照胡、俞两人的意见,仅从版本、回目、故事以及章法等人手,是不够的,而且他们的有些意见,还不能令人同意。比如,湘云与小红在八十回以后没有下落,香菱的结局与第五回册词所示不切,就不能作出前后决不是一个人作的结论。如果以前后故事不尽符合,就认定不是一个作者的作品,那么《堂·吉诃德》和《浮士德》也不是一个作者作的了因为这两部书中前后矛盾和不连接处,甚至比《红楼梦》还要多,然而,这两部书的前后,都确系分别出自塞凡提斯和歌德之手。又如,俞平伯认为绝对没有可能先把回目定好,然后再去写内容的,必是先写好了内容,然后再定回目。李辰冬说,这个着法,也未必正确。一个作家进行创作,必事先拟订一个整体的计划,因此很可能先把整部小说的回目拟好,然后一面创作,一面修改。歌德的《浮士德》下卷,就是采取这个办法。“胡、俞二先生既把《红楼梦》考出是作者未完著作,没有深想一步,既系未完,作者绝不会从头至尾,详加订正,一字也不误,一字也不掉;他一定中途停笔,则前后不接之处,自属难免。后来传抄的人,看到不通或前后不合的地方,随自己的意思修改,弄得我们现在莫明其妙。”所以专在回目、故事、章法上下功夫,是得不出正确结论的。而必须在此基础上,再从思想、风格与环境这三种“人人各异,不能强同的特质”上下功夫,才有可能做到。
比如,“伟大作家的思想,都是一贯的,前后绝不会互异”。但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思想和处世态度,就相差很远。曹雪芹的思想是达观为厌世傲;而后四十回作者的思想是积极的,人世的。宝玉对自己家庭的贫富贵贱,对父兄们的升降荣辱,从不介意。元妃得宠和归省,别人看来是天大的喜事,宝玉却视有如无。然而,在后四十回里,贾政升任郎中后,宝玉却“喜的无话可说,忙给贾母道了喜,又给邢王二夫人道喜”,前后判若两人。
李辰冬说,在创作态度上,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之间,也存在着极大的差异。曹雪芹有着特殊的家世经历,对人生认识得比较透彻,所以创作时比较冷静。他“写甄府与贾府,甄宝玉与贾宝玉,系提醒读者贾(假)从甄(真)来,甄宝玉也就是贾宝玉启蒙时代的情形,此后便没有再提的必要”。高鹗没有曹雪芹那样的家世经历,不懂得曹雪芹的创作意图,所以在后四十回里,要将甄宝玉复活过来,而几“大多数的人物,都给他一个报应的结果:薛蟠无赖,让他娶一个夏金桂;夏金桂拨悍,让她自焚身;赵姨娘以餍魔法害人,让她见鬼而死;妙玉孤高,让她被污;宝钗冷枯,让她守寡;熙凤贪财,所以被抄;宁府依势欺人,贾珍贾蓉被控”。高鹗还说,后来“荣宁两府,善者修德,恶者悔过,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兴,也是自然的道理。”李辰冬认为,这是将《红楼梦》当成一本《醒世姻缘传》了。
李辰冬说,作家生活的环境,会给予他的创作以巨大的影响,他会将自己经历过和见到过的事物,反映在他的作品里。作品中的某些东西是可以模仿的,但“环境的气概无法模拟”。曹雪芹出生在一个由盛而衰的官僚家庭,“做过繁华的梦,他家几代做大官,且藏书又多,加以他的祖父曹寅能诗,养成一种喜欢美术的环境,饮食起居,日用应酬,无不讲究,所以他的见闻异常广博……这样,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处处留下了堂皇言丽的痕迹”。可是,到后四十回里,不但贵重陈设、稀世珍晶、海外奇物没有了,连宝玉等人的衣服饮食,也不像前八十回那样细心地描写。“只以《红楼梦》里所表现的气象,就知道前后非出一人之手。”
风格即人。李辰冬说,曹雪芹非常注意北京诺,处处照着自然语言,且又把自然语言美化了。他笔下的人物,无不能言善语,而且各各显示着自己的特点:宝钗的言辞和平老成,黛玉的尖刻拓忌,熙凤的流畅毒辣,刘老老的粗趣,迎春的柔弱,探春的刚强,等等。这就造成了不向其名,只闻其声,即可断定是谁的效果。这就是曹雪芹的风格。可是在后四十回里,虽然也用的是北京的官话,但是“人造的官话,一点也不流畅,一点也不生动”。黛玉本来是很善于讲话的,可是第八十六回她对宝玉论琴一段,完全像一位冬烘先生,在咬文嚼字,发挥腐论。李辰冬说:
自从八十回后我们处处觉得言辞的生涩,语句的人造,完全失了自然性。前八十回能使我们哭,使我们笑,使我们喜,使我们怒,使我们悲,使我们爱,使我们憎。要之,他所描写的是人类的灵魂,事实少而意象与情感多,即令事实,也为附着意象与情感而设,并非无缘无故,充塞篇幅。自八十回后,描写的全是事实,所以读的时候,味如嚼蜡,枯燥生涩,好像从八十回里取些事实,把这些事实结束罢了,引不起我们一点意象与情感。它所描写的是中国大家庭的琐事,非人类的灵魂。
认识和评价一部文学作品,主要从以上这些方面着手,若再概括一下,就是从时代与个性两方面着手。所谓时代,李辰冬认为系指由经济生产关系而产生的时代意识:所谓个性,是指由特殊的环境、教育、血统、生活等而形成的个人愈设。这种个人意识,是组成一部作品特点的重要因素、即使时代意识彼此相同,若个人意识殊异,则对人生的认识,创作手法,也会随之而异。“由此而论,可知只做版本、回目、故事及章法等等之表面工作是不够的。”经过李辰冬的这一番论述,对确认后四十回之非曹雪芹原著,就更加清楚,更加有力了。而且,他论述这一问题的思想和方法,直到现在,还在启迪和引导我们去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第二,充分评价了《红楼梦》的成就,确认了她在世界文学名著之林中的地位。
李辰冬说,意大利有但丁的《神曲》,英国有莎士比亚的戏剧,西班牙有塞凡提斯的《堂·吉诃德》,德国有歌德的《浮士德》,法国有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所有这些,都是公认的世界名著,然而.“如果我们将曹雪芹置在莎士比亚之旁,作为客观主义作家最伟大的代表者,恐不会有人反对吧”。他说,这个结论,是他用欧洲第一流批评家研究他们第一流作品的结果,与《红楼梦》进行比较研究后得出的。
首先他从生活体验、生活积累上进行比较。李辰冬说,曹雪芹生活在一个官僚大家庭里,幼年生活优裕豪华。他家有众多的亲戚和朋友,帮闲、帮忙和供役使的佣人和下人。他终日和他们应酬来往,熟悉他们的性情爱好,甚至他们的“最细微,最琐细的情节”。然而,青年以后,他的家庭破败了,生活穷困了,于是有“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红楼梦》才由此产生。李辰冬说:
曹雪芹艺术的成功,就在这一点:他之所以写,因为不能不写,如同莎士比亚似的、著作的目的,一点也不是要证明什么、解释什么,而系自然地,从容地,一幕一幕的意象,一幅一幅的绘画,不断地而去抄写实在。再把曹雪芹、莎士比亚的作品与巴尔扎克、福罗贝尔、托尔斯泰的比较一下,就知前者的目的不在著作,而系自然的流露,后者系先要著作,而后去经验人生,观察人生,好像籍努力,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里,李辰冬说曹雪芹和莎士比亚进行创作的目的,“一点也不是要证明什么,解释什么”,虽然不一定准确,但是他强调生活积累的重要作用,却是完全正确的。
其次,他从作品在文学发展中所具有的意义进行了比较。
日本学者森谷克己在《中国社会经济史》中说:“在清朝时代的中国社会,因为历史的地理的诸条件,包括一切的文化阶段,是现社会诸关系的极度复杂的一国。”李辰冬摘引了这句话,并加以引申发挥说:
文学是社会意识的表现,而社会意识跟社会演变之复杂而亦复杂,清朝既包括中国的一切文化阶段,那社会意识自然也包括一切的阶段。《红楼梦》以前,因社会远未演变至此田地,不能产生《红楼梦》,《红楼梦》以后,因不久即受西洋文化的侵入,中国文化势必走向新的路线,也不能再产生《红楼梦》。如果要说,但丁是意大利精神的代表,莎士比亚是英格兰的代表,塞凡蒂斯是西班牙的代表,歌德是德意志的代表,那曹雪芹就是中国以住一段灵魂之具体化。
这就是说,曹雪芹与但丁,莎士比北亚、塞万蒂斯、歌德等世界第一流名作家一样,开创了各国的一个时期的文学。
再次,他从作品结构上进行比较。
人们喜欢拿《红楼梦》与《战争与和平》进行比较。李辰冬说.不错,这两部小说相同之处很多,但从结构上讲,《红楼梦》远远超过《战争与和平》。因为《战争与和平》里的每一回故事自有起落,好像是百数十篇前后相关的短篇小说集合而成,选文比较容易。《红楼梦》则不然。如果从《红楼梦》中选一段精彩的文字,往往令人莫明其妙。因为它的起,已在前数回中伏下,它的落,到后数十回还有余波。
又,泰勒论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以为作品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有系统,每部小说彼此相关,提到一个人物,就会联想到其他的人物。五、六十部作品,虽每部都是单独,而实际却是一个整体。简单的小说或戏剧,仅能描写宇宙的一部,且往往误解了宇宙,至于《人间喜剧》它却包括了全体。李辰冬说,《红楼梦》之所以伟大,也因为它以一部小说,而描写了整个宇宙。泰勒又说,巴尔扎克好像马戏班里的驭马人,手里驾着五十匹又肥壮、又可怕的马,各行其道,一点也不减少这些马的凶猛。李辰冬则说:
是的,巴尔扎克的确有这种力量。但我们仔细观察,就知他驾驭这些马的态度,并非自然的,从容的。他用了平生的精力,使得浑身出汗,耳不敢旁听,目不敢旁视,全力都注意到这些马上。可是曹雪芹,他不像巴尔扎克用尽精力,去驾驭这五寸一匹马,让人突喝采。他对他的人物,一点显不出故意驾驭的色采,好像海对没涛一样,任其澎湃汜滥一点也不约束,一点也不领导;然各个波涛,没有不过结的,各个波涛,没有不相关的。关于此类例子,还可以举出一些,限于篇幅,我们就不再胪列了。
在李辰冬以前,虽然己有王国维、蔡元培等人拿《红楼梦》与歌德的《浮士德》进行比较,初步评估了她在世界文学名著中的地位,但像李辰冬这样全面,这样深刻,这样形象,而且又是这样令人信服地论证曹雪芹是世界第一流作家,《红楼梦》是世界第一流作品的,恐怕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能够超过!
第三,对《红楼梦》的写作技巧和艺术成就,作了充分的评价,提出了一些非常精辟的见解。
《红楼梦研究》第五章“红楼梦的艺术价值”,是本书的重点,也是它的精华。这一章的前四节“红楼梦人物的描写”、“红楼梦的结构”、“红楼梦的凤格”和“红楼梦情感的表现”,详细地论述了《红楼梦》的艺术特点和艺术成就,而且时有精辟的见解。如在论及《红楼梦》结构的时候,李辰冬说:
读《红楼梦》的,因其结购得周密,错综的繁杂,好像跌入大海一般,前后左右,波祷万湃:且前起后拥,大浪伏小浪,小浪变大浪,也不知起于何地,止于何时,不禁兴茫茫沧心无边无际之叹!又好像入海潮正盛时的海水浴一般,每次波浪,都带来一种抚慰与快感:且此浪未及,他浪继起,使读者饮罢不能,非至筋疲力倦而后已。
又说:
《红楼梦》虽然也照其他小说的愤例,“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然这些章回不过为装订的便利,并不像我们读《堂吉诃德》、《战争与和平》一样,读了一回以后,好像告一段落,可以心安意足。等那一天有工夫或高兴的时候再读。它系一浪接一浪,无间断无痕迹,即令回末,不是余波未尽,就是新浪重起,使游泳《红楼梦》海面的人。甘无心:睡元意……。
关于《红楼梦》的风格。
一个成熟的作家,都有自己的风格。风格体现在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各种要素中。作家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思想感情和艺术特色的总和,就构成他的独特的风格。不过,在论述《红楼梦》风格的时候,李辰冬把池的注意力,主要放在了语言上。或者更具体一点说,主要放在了“北京话”上。他以为《红楼梦》之所以特别成功,就是因为曹雪芹善于向北京话学习。“‘北京话’给他一种不灭的光荣,然‘北京话’也囚他而永传不朽。”
那么,《红楼梦》的风格是一种什么样的风洛呢?李辰冬说:
《红楼梦》的风格没一点润饰,没一点纤巧,并且也不用比拟,也不加辞藻,老老实实,朴朴素素,用最直接的文字,表现事物最主要的性质。
这样,表现在人物塑造上,贾母有贾母的语言,王熙凤有王熙凤的语言,黛玉有黛玉的语言,宝钗有宝钗的语言,刘老老有刘老老的语言,甚至声音语调都不会相混。
由于《红楼梦》语言是从日常语言中来,又把日常语言美化了,所以它比日常语言还要流杨,还要自然,即使红楼梦人物中如薛蟠之流使用最下等的语言,到了曹雪芹手里,就失去了它的卑贱性,而产生出一种美感。所以李辰冬认为:
人至于死,无不一矣。如可卿之死也,使人思;金钏之死也,使人惜;晴雯之死也,使人惨:尤三祖之死也.使人愤;二姐之死也,使人恨,司棋之天也,使人骸;黛玉之死也,使人伤;金桂之死应,使人爽;迎春之死也,使人恼;贾母之死也,使人羡,鸳鸯之死也,使人敬;赵姨娘之死也,使人快;凤姐之死也,使人叹;妙玉之死也,使人疑,竟无一同者―非死者之不同,乃生者之笔不同也。⑥
在我们看来,明斋主人的评语,虽不能说个个准确,人人妥贴,但绝大部分都是能够成立的。一枝笔而能将一部书里的十数个不同情况的文学典型之死,描写得各具特色,并使读者产生不同的感情反映,除曹雪芹外,试问古今中外,能有几人?关于《红楼梦》情感的表现,李辰冬有一个绝妙的形象比喻。他说.
往马戏班或杂耍场,常常见到一种玩手球戏的,球在他的手里,忽前忽后,忽左忽右,时而停球于头,时而球立于脚,他的身上没一处不可停球,高低上下,莫不旋转自如。好象球为他一人预备的,因他真正握住了球的重心。曹雪芹对于中国文字,就有这种本领。他要喜,文字也喜,他要怒,文字也怒,他有多少情感,文字也有多少情感,在我们手里是死的文字,一到他手,就生龙活虎,变化无穷。
《红楼梦》的写作手法和艺术成就,二百年来,论者甚夥,然大都兰言两语,一鳞半爪,浅尝辄止。即如戚寥生《石头记序》那样重要的篇什,全文也不足五百言,因而只能是概括,原则,不能尽如人意。
新红学派的创始人胡适、俞平伯,在《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家世生平、后四十回续书和版本诸方面,迸行了大量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对《红楼梦》的思想意义、写作手法和艺术成就,甚至比他们的论敌索隐派红学家中的某些人还要消极、比如,胡适说:
红楼梦毫无价值。[7]
俞平伯则说:
平心看来,《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底地位是不很高的。……总不过是身世之感,牢愁之语。即后来的忏悔了悟,以我从楔子里推想,亦并不能脱去东方思想底案臼;不过因为旧欢滩拾,身世飘零,悔恨无从,付诸一哭,于是发而为文章,以自怨自解。其用亦不过破闷醒目,避世消愁而已。故《红楼梦》性质亦与中国式的闲书相似,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⑧
就在前人对《红楼梦》这种低格调的评价中,李辰冬运用他从西方学来的先进文学理论以及欧洲第一流文学批评家研究他们第一流作品的结果和方法,与《红楼梦》进行比较研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并为《红楼梦》研究进入一个更科学,更深入发展的新时期,作出一个重要贡献。
四
当然,李辰冬的《红楼梦研究》,也是有缺点和不足的。第,他推崇王国维“绝父子,弃人伦”的“解脱’”说,认定王国维以为《红楼梦》“这部书的精神价值,在其指示人生一种‘解说’的道路,确是的论”,从而对《红楼梦》的主题,作了错误的理解。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有关王国给的专文中,曾从三个方面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为节省篇幅,这里不再赘述,只重复一下它们的要点。首先,王国维的了“解脱”说不符合曹雪芹的创作意图。因为,曹雪芹庄小说的第一回即已交代,他是在经历了一番萝幻之后,感到自己“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一技无成,半生潦倒”,而又对当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所有女子”不能忘怀,才满怀“辛酸”,用“十年辛苦”,创作了这部小说《红楼梦》。这就说明,他在创作中,是有隐衷,有希冀,有寄寓的,绝对不是因为他有了什么“知识”,己入于“解脱之域”的结果。其次,《红楼梦》写的是一个社会大悲剧,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是我国十七世纪封建社会中先进青年的典型,他反对皇权,反对科举制度,反对封建制度,反对男尊女卑,主张婚姻自主,主张主奴平等,等等,具有深广的社会历史意义。只因他的主张不能实现,理想一一破灭,才悬崖撒手,愤然出家。而王国维把贾宝玉的最后出家,仅仅说成是由于“男女之欲”方面的原因,这就局限了《红楼梦》为主题,贬低了这一伟大小说的意义。再次,贾宝玉的出走,不是什么已经“拒绝一切生活之欲”,且“形如稿木,而心如死灰”,不是他已“知生活之无所逃于苦痛,而求入于无生之域”的结果,而是当他的理想、希望都已破灭,特别是当他失去“木石前盟”以后,感到“意难平”时所采取的一种绝望的反抗手段,是“求偿其欲而不得”的必然结果。至于惜春,她是由于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后来贾府又惨遭抄没,三个姐姐的悲剧相继发生,宝黛恋爱失败,一件未了接一件,使她预感到自己也不会有更好的命运,因此只好洁身自好,以求得心情为相对安静。她为出家,是对世事纷扰所取得一种消极逃遗行为。“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秀户侯门女,犹卧青灯古佛旁”。这里,曹雪芹不是赞美惜春有了“知识”和得到了“解脱”,而是对她的悲惨结局表示同情和惋惜,紫鹃是一个女婢,她从宝、黛爱情悲剧中,领悟到像如她这样的侍女,不会比自己的主人有更好的命运。于是,在惜春出家的启发下,她也打消对现实人生的一切希望,决定伴着青灯古佛了此一生。说到底,她的出家,也是被迫的,不得已的,是为了“求偿其欲而不得”,而不是因为有了“知识”和得到了“解脱”。所以,王国维说“此书中真正之解脱,仅贾宝玉、惜春、紫鹃三人耳”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对于王国维的不能成立的“解脱”说,李辰冬在本书中又重新加以强调和鼓吹,这样,他对《红楼梦》的思想意义,怎么能够有正确的认识?
第二,理论问题上的矛盾和含混。
在理论问题上,李辰冬既有一些比较好的见解,但有的则缺乏科学性,含混,反复,甚至前后矛盾。
比如,前已谈到胡适的“自传说”,李辰冬既说了小说家笔下的人物,并非从一个模特儿来,而是不知观察了多少模特儿之后,才从这些模特儿里,概括创造出他理想的人物来;曹雪芹不知观察和思索了多少实在的“宝玉”、“黛玉”、“宝钗”和“熙凤”……然后才创造他理想中的宝玉、黛玉、薛宝钗和王熙凤……来,现在要想指出他们之中的那一位是实在的谁,是徒劳无益的;别的小说虽不一定都不可能,“但最低限度想指出曹雪芹的模特儿是谁,这是不可能的。”这就说明,李辰冬在这里是否定“自传”说的,他不认为《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可是,紧接着又说:“自从胡适之先生考出《红楼梦》为曹雪芹作的以后,他下一个结论说此书是作者的‘自传’,于是十数年末,大家都认做定论。这定论本不错。”又说:“贾政就是曹睿直τ窬褪遣苎┣邸!闭庋凇白源彼嫡飧鑫侍馍希畛蕉颓昂蠓锤矗约褐圃炝嗣堋
又如,李辰冬认为,就中国文学史的分期来说,《红楼梦》是绅士阶级复兴时代的作品,“是绅士阶级的产品”,而“复兴”是对唐代而言。“唐代以科举取士,新兴一种绅士阶级,这时的文学,不论诗歌与小说,都是绅士们所写,也为绰士们所读”。这里,我们对李辰冬说《红楼梦》是“绅士阶级的产品”的说法是否正确,先且勿论,而只根据社会发展阶段和作家出身,就断定《红楼梦》为“绅士阶级的产品”,也失于武断,缺乏科学性。
不错,唐代沿袭隋制,开科举取士制度,使一些中小地主阶级的子弟,也能从熟读经书,考试及第后,得以从事政治、文化活动。由干他们比较接近下层群众,与六朝以来的门阀势力相比,是一支新生力量,富于进取精神,勇于探索包括发展文学在内的各种问题,所以对唐代文学的发展,自有积极意义。但是,唐代文学的发展,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原因,如开国后一百余年的时间里,农工商业发展迅速,财力充足。有了雄厚的经济力,就有可能发展文治,扩大武功。又如唐前期的统治者们,特别是唐太宗李世民,能吸取前朝的历史教训,政治比较宽松,一些有识有志之士,敢于提出自己的主张,发表意见,勇于进取,而且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这表现在文学方面,就有近体诗这一体式的确立,文学社会功用问题的探讨,古文运动的开展,新的文学体裁的创立,等等。
的确,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时代,有些条件与唐前期有着类似之处,如史家多以“康乾盛世”与贞观、开元之治并称;唐以科举取士网罗人才,康、雍、乾时代亦如之,清前期虽屡兴文字狱,但最高统治者们也注意社会反映,特别是注意明遗民的政治动向,如人们大都认为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就暗中受康熙皇帝的委派,负有做统战工作的任务,拢络汉族知识分子,收买人心,安定社会。这是历史上一切开明统治者都注意采取的一种统治术,以及必然取得的结果,谈不到是复兴问题。至于小说创作经验的积累和借鉴,更是文学发展长河中的必然现象。曹雪芹如果没有自唐代开始的传奇小说、话本、拟话本和长篇说部,特别是《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金瓶梅》等长篇小说的写作经验的积累和借鉴,即使他有盖世天才和特殊经历,也写不出这部伟大小说《红楼梦》来。同理,在唐代,也不可能出现像《红楼梦》这样一部伟大巨著,因为文学发展的历史,还没有为它提供必要的条件。因此,这里也谈不上是什么复兴问题。
第三,面面俱到,空泛而谈,浅尝辄止。
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红楼梦》思想意义的论述和一些理论问题上,对艺术成就和写作技巧的评论,不在此内。比如前已谈到,李辰冬说《红楼梦》是“绅士阶级的产品”,就没有作出必要的论证。其实,严格说来,《红楼梦》能不能称为“绅士文学”,是不是“为绅士阶级所写,且充分表现绅士阶级的社会意识”,还是大可商量的。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官、绅是并称为。曹雪芹没有做过官,也谈不上是“绅”,因为他一无权,二元势,当他还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地位。他的书中“假风月,寓雷霆”⑨,后来被一些人说成是“诲淫之甚者也”⑩,“诱坏人身心性命”[11],甚至遭到禁毁。如果它果真是“充分表现绅士阶级的社会意识”。梁恭辰、毛庆臻辈何以要对它这样切齿痛恨?
又如,对“《红楼梦》的时代意识”作“纵的研究”的第三章“红楼梦重要人物分析”,过分注重人物体现的类型象征意义,而忽视阐述人物的思想倾向和社会意义。第四章在对“《红楼梦》的时代意识”进行“横的研究”时,他虽视野开阔,涉及面广.目光所到,兼及家庭、教育、政治与法律、婚姻、社会、宗教、经济等诸多方面,可惜的是,他对问题看得不准,开掘不深,以致像第一回说,“偏值近年水旱不收,贼盗蜂起,官兵剿捕,田庄上又难以安身”;第六回王熙凤向刘老老告艰难;第五十三回乌进孝、贾珍的对话;四大家族的日用派场,分管对外贸易的金陵王和皇商薛家所具有的经济意义,它们对《红楼梦》的主题,甚至对人物塑造方面所起的作用,都放过未提,因而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专著的深度,这是非常遗憾的。
注释:
①李辰冬:《(红楼梦研究》自序、
②陈康祺《燕下乡脞录》引徐柳泉说。
③《西方古典作家谈文艺创作》,第351页。
④鲁迅《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⑤刘勰《文心雕龙.神思》。
⑥见《增评补图石头记》卷首,中国书店1988年版。
⑦转引自罗德湛《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李(辰冬)序》,合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出版。
⑧俞平伯《红楼梦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92页。
⑧观鉴我斋《〈儿女英雄传〉序》。
⑩梁恭辰《北东园笔录》四编。
[11]毛庆臻《一亭考古杂记》。
【原载】《红楼梦学刊》一九九五年第四辑[page2](孙玉明校对)

